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警队要的材料(车主身份证复印件、驾驶员身份证复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交警队要的材料(车主身份证复印件、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两车交强险、商业险保单复印件、事故认定书原件);二、医疗材料(病历卡、住院病历、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医院的费用清单、医疗诊断证明);三、其它材料(事故前一年暂住证、事故前一年社保缴费记录、鉴定费发票、鉴定意见书、交通费发票、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害人家庭情况登记表、户口本、结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包括哪些内容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的详细个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驾照等),车辆的信息(行驶证、交强险保单),交通环境的信息(天气阴晴、路面状况等)。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当事人、证人等对发生交通事故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雇主还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雇主还赔偿吗? 交通事故赔偿后雇主不一定还需要支付赔偿金,具体是否需要支付赔偿的规定如下: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


·在交通越来越发达的今天,交通事故大声的频率也在不断的上升,发
      在交通越来越发达的今天,交通事故大声的频率也在不断的上升,发生交通事故后,这个时候进行相应的赔偿就是在所难免的了。那么究竟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具体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请阅读下文了解详情。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


·延期交房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在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候,对购房者是存在了违约的。那么此时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即要向购房者赔付违约金。此时就涉及的到违约金的计算问题,那么延期交房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时间计算 1、起算时间:一般都按购房合同所明确的入伙日期...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该怎么赔偿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情况,其实现实中也是很常见的。此时,除了要看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外,同时也要追究肇事者的民事赔偿责任。那具体而言,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该怎么进行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该怎么赔偿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不幸死亡,不仅仅给死者家属...


·对于汽车玻璃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我们都能够知道,作为车主来说,他们应该会给自己的爱车,缴纳划痕险,因为这就是能够保证,如果要发生刮蹭的情况,会能有一定的补偿,那么有必要买吗?根据相关的说法,对于经常发生刮蹭来说,对于车主更应该要缴纳划痕险。 汽车划痕险是车身油漆单独受损,一般为利器刮痕,如钥匙。如果车辆有碰的凹...


·一般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都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的使用量日益增多,人们出行用车也越来越多,难免会遇到一些交通事故,令车主们头痛不已,如何及时有效的处理这些事故,不造成道路拥挤和浪费各位车主的时间,成为每个车主关心得问题。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如何处理呢,一般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股权转让需交哪些税?相关规定有哪些
      股权转让需交哪些税?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营业税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2002年12月...


·一、江苏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计算的?
      一、江苏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计算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交通事故人伤诉讼律师费谁承担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
      交通事故人伤诉讼律师费谁承担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


·交通事故两处伤评残达到多少级
      交通事故两处伤评残达到多少级 交通事故两处伤评残达到伤残十级。工伤十级赔偿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