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居间合同纠纷 报酬约定不明法律怎么规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居间合同纠纷 报酬约定不明法律怎么规定 一、合同报酬约定不明确适用规定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二、合同约定不明的合同的处理途径:
  1、续约补救
  合同当事人之间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订立新的补充协议以弥补原合同的不足。我国合同法就补充协议的次数并没有任何的限制,而设置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保障合同得以更好履行,因此,只要当事人达成共识,订立多少合法的补充协议都是法律允许的。
  2、合同解释或交易习惯补救
  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无法达成统一意见时,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事项做符合合同本意的解释;没有相关条款时,依据已有的交易习惯进行确定。
  其次,根据合同法“六十二条”履行:
  合同法62条对依照61条的规定不能确定的约定不明情况,分6项具体内容规定:
  1、对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先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时,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
  2、对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
  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除此之外,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价格履行。
  3、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
  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有一个限制,就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对履行方式约定不明确的。
  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这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需要当事人各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来履行,最终还是要更好地实现合同目的。
  6、对履行费用的负担约定不明确的。
  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这也是合同履行中的惯例。
  约定不明合同的存在,势必给当事人履行造成困难,也不利于经济法规定管理,但为了鼓励交易、节约交易成本,则应当尽量予以补充,并使合同具有可履行性。
  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都知道了关于居间合同纠纷报酬约定不明法律怎么规定的有关内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是需要对报酬等事项进行约定的,合同约定不明的情况不止有报酬约定不明,还有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方面不明确,想要知道这些合同不明的解决方式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肉类购销合同样本应注意什么?
      肉类购销合同样本应注意什么? 一、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签订;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没有行业强制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供方必须对产品的质量和包装质量负责,提供据以验收的必要的技...


·合同变更实质上就是什么?
      合同变更实质上就是什么? 一.合同变更的实质 1. 合同变更的定义 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内容与主体发生变化。狭义的合同变更,是指主体不变,内容变化。 2. 根据我国民法典,将合同主体的变更称为合同的转让;将合同内容的变更称为合同变更。 3....


·怎样防范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如何防范
      怎样防范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如何防范 (一)从合同条款完备入手 合同不完备,必要条款缺失,导致合同履行和纠纷发生后无约可依。常见的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条款; 2、标的条款; 3、数量条款; 4、质量条款; 5、价款或者报酬条款; 6、履行期限、地...


·跟单员签订合同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跟单员签订合同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1、合同的版本尽量由本方提供 每个公司提供的合同版本,都是有利本方的。如果对方要修改,一般也只是修改部分内容。因此谁出版本,对谁有利。 对于付款条款。公司作为销售者的时候,要争取款到发货,公司作为购买者的时候,要争取货到付款。这个签合同的能力,主...


·2023年孕期合同到期怎么办
       一、年孕期合同到期怎么办 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


·合同法定附随义务的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定附随义务的内容有哪些?(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2)关于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负有向对方说明义务。(3)关于协助义务,在合同关系上,债务人所负的履行义务多数是积极的给付义务,以满足债权人利益为目的。而债权人要现实地享有合同利益 ...


·项目合同管理程序是怎样的?
      项目合同管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合同行为及管理流程概述项目管理论坛 公司的内部的合同行为合同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合同文本草案的提出、审核、确认、签署、执行与存档等环节与行为。一般来说,合同管理流程由业务经办人发起,由其负责提出或起草合同草案,同时对该合同行为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然...


·合同撤销诉讼的管辖规定是什么意思
      合同撤销诉讼的管辖规定是什么意思合同撤销诉讼的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中华人民共...


·合同订立制度有哪些
      合同订立制度有哪些生活中,我们随处可以听到合同两个字,似乎只有签订了合同才能有所保障。然而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我们需要很清晰的理解合同订立制度有哪些,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 合同订立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


·客运合同纠纷中的合同是否可以变更或解除
      客运合同纠纷中的合同是否可以变更或解除如今很多人出行依然依靠的是公共交通工具,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时候,可能需要与对方签订一份客运合同。生活中,因为客运合同而产生的纠纷也是比较多的,那此时遇到客运合同纠纷是否可以变更或解除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客运合同纠纷是否可以...


·在我国通知是合同的附随义务?
       一、在我国通知是合同的附随义务? 在我国通知是合同的附随义务,附随义务,作为民法理论的新兴内容,尽管学者们对其理解各有出入,但是达成的基本共识是:附随义务是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