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医疗纠纷怎样举证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发生医疗纠纷怎样举证一、发生医疗纠纷如何举证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对其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负有举证责任。同时,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提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等。
  二、处理医疗纠纷有哪些途径
  处理医疗纠纷有三大途径:协商、行政处理和诉讼。
  在患者和医院无法协商解决的时候,可以采取另外两种方式处理:
  一个是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另一个是向医疗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相信您在阅读了上述内容后,各位已经知道发生医疗纠纷怎样举证了吧。现实中,能够处理医疗纠纷的方式是比较多的,但当事人要想为自己争取更多合法利益的话,那么就需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的话最后的结果就有可能对其不利。


·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是怎样的
      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是怎样的 在医疗事故发生之后,当事人有权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其中第一项就是鉴定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第四项是鉴定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这便是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下面由我们为您提供医疗损害过错鉴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


·医保费用控制有哪些合理手段?
      医保费用控制有哪些合理手段? 1.合理引导参保患者的就医行为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守门人”作用。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能建设,将普通门诊服务下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来承担。如遇到病情严重、不能治疗的病例再及时转向二、三级医院,而在疾病康复阶段则再...


·医疗纠纷解决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解决流程是怎样的? 生病、看病对于老百姓来说可谓是非常重要两件事情,但是万事不可能没有意外,谁也不能保证这一过程中不会出现什么问题。那么发生医疗纠纷过后,作为患者我们应该做一些什么事情来最大化自己的权益不被受到伤害呢?关于医疗纠纷解决流程,下面我们详细为您做个介绍。 ...


·医疗事故次要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
      医疗事故次要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


·丹阳市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国家制度的法律法规,一般都是大方向
      丹阳市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国家制度的法律法规,一般都是大方向和大范围的内容,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制度的有效推行。那么,我们在下文就和您聊聊丹阳市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丹阳市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


·医疗期内公司提前辞退员工犯了什么法律
      医疗期内公司提前辞退员工犯了什么法律?医疗期内公司提前辞退员工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护士发生医疗过失怎么处理?
      护士发生医疗过失怎么处理?1、医疗过失 医疗过失,是指工程师及其他医务人员在诊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医疗活动过程中,在具体实施医疗行为时没有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表现为未能预见并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从而导致患者人身或财产利益受损。衡量医疗过失的标准是医师是否违反注意义务...


·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哪个赔偿高
      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哪个赔偿高一、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的区别 1、一般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罪都表现为行为人在医务工作中有违规和不负责任的表现,都给被害人造成了损害,都是过失行为。关键的区别就在于是否造成了就真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如果没有造成这样的结果,就只能作为一般医...


·医疗期待遇具体包括哪些
      医疗期待遇具体包括哪些关于医疗待遇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医疗期内职工享受的待遇,第二种是医疗期届满后享受的待遇。第一种待遇是在医疗期内,企业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当支付给职工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其中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助费可以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不能低...


·河南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组成是怎样的
      河南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组成是怎样的?就司法实践来看,以医疗事故为由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故而各地对于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组成人员的要求是比较高的,各地也有较为具体的要求,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河南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组成的相关信息。一、...


·工伤医疗期是多久
      工伤医疗期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24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企业和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工伤医疗期内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