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朋友欠钱不还也不提怎么办?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朋友欠钱不还也不提怎么办?
  
  一、朋友欠钱不还也不提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起诉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主要有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银行流水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二、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欠钱如果到了规定的时间也不还款的话,那么作为债权人来说是有权利讨要这笔欠款,但一定要利用合法的方式,可以先协商,再者可以选择走司法的程序,所以,自己的权益就要懂得如何保护,在提起诉讼之前就要多方面的收集相关证据。
  
  
  


·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哪些
      挪用公款罪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而此时行为人主观上却没有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目的,否则就会按照贪污罪来定罪处罚了。而对于挪用公款罪的具体行为,其实与贪污罪的行为也不一样。那么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哪些(一)国家工作人员...


·有付款纪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还款吗?
      有付款纪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还款吗? 一、有付款纪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还款吗? 若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 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 至于是否能够胜诉,人民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依法查明案件的事实...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规定有哪些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规定有哪些?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我关系到借贷双方,尤其是债权人的利益中,是借贷诉讼中非常关键的一项内容,民间借贷一般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是债权双方都关注的问题,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规定有哪些(一)从...


·男方出轨离婚债务怎么分
      个人债务自己承担,共同债务一起承担。“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


·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的利益。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基于此项法律规定,在得利人与受损人之间便产生了以利益返还为内容的债权关...


·离婚诉讼中债权是怎么处理的
      离婚诉讼中债权是怎么处理的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


·拖欠信用卡钱会坐牢吗?
      信用卡是一种有区别与储蓄卡的银行卡,其实也就是提前消费的一种媒介。公民在向银行申请了信用卡之后,使用的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发卡银行和国家的相关规定来操作才行。但现实中有的人却欠了信用卡的钱,也没有及时的偿还。那欠信用卡钱会坐牢吗?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1、如果银行同...


·竞业限制条款终止
      我国法律有竞业限制条款,这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可能会影响我们的工作生活。很多时候这些条款已经失去效应,但我们可能并不清楚,从而造成麻烦。所以我们很有必要对竞业限制条款终止的情况进行了解。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解释竞业限制条款终止的情况。 新规施行后竞业限制条款的失效除了期限届满或条...


·银行短期贷款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
      银行短期贷款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银行对于各大中小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角色。因为银行可以为企业提供贷款。当初企业处理一些临时性资金的问题。比如说比较常见的就是短期贷款方式。那么银行短期贷款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银行短期贷款的...


·债务人死了之后要怎么讨债
      我们都知道,借钱给他人有一定的风险,这不仅包括债务人赖账的风险,还有另外一种风险,那就是债务人死亡。那么,债务人死了之后要怎么讨债呢?债务人死亡并不意味着与其有关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死亡怎么讨债呢?对此,下文将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债务人死了之后...


·老赖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老赖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1、老赖公司欠钱不还直接去公司,要求公司的负责人员对于此事进行说法。协商不成的情况之下去法院诉讼。借钱的第一步就是要立下欠条,保留借款的相关证据。千万不要因为了解债务人,信任债务人不写任何欠条。无论如何一定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借条、欠款欠条、借款聊天记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