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试用期合同怎么签?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试用期合同怎么签?
  
  试用期需要在劳动合同内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九条 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区别是什么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区别是什么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合同的成立与否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存在,而合同的有效与否则是法律价值...


·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终止的情形有: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


·租赁合同单方面毁约怎么办?
      租赁合同单方面毁约怎么办?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单方违约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不履行合同义务怎么办
      不履行合同义务怎么办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约定了出现合同违约的事由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实际中,合同内容没有约定,因为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实际损失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吗?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一、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这种情况,可以事后追认。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如果当事人不认可,则协议无效。 当然,如果代写人有表见代理的情节,则合同还是有效的。所以,这种情况比较复杂, 具体可以联系网站咨询。《民法典》(自202...


·合同违约找哪个部门?
      违约是一种民事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争议。如果没有约定的仲裁条款,但有约定的法院管辖范围,则可以按照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影响吗?用人单位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影响吗?用人单位有补偿吗?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影响吗?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


·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
      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一、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一般经济合同违约诉讼如何进行?
      一般经济合同违约诉讼如何进行?一般经济合同违约诉讼需要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提出诉状,接受法院的询问调查,参加开庭审理阶段,最后等待判决。经济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经济合同纠纷是当事人双方在依法签订经济合同之后,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意见分歧或争议。经济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首先应...


·无效的合同不适用诉讼时效吗?
      无效的合同不适用诉讼时效吗?也是适用的,只要与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益关系就可以诉讼,同样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


·合同生效时间有两个约定时间应该怎么办
      合同生效时间有两个约定时间应该怎么办一、合同生效时间有两个约定,哪个有效? 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的生效时间。 二、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后,其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的对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