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累犯可以减刑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累犯可以减刑吗?
  
  可以减刑。
  
  累犯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服法,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累犯三年能减刑多少?
  
  最多可以减一半,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减刑可以减多少适用以下规定: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
  
  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
  
  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二)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三)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十五的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诈骗罪处罚金多少
      网络诈骗罪处罚金多少? 在信息化时代,网上支付越来越流行,由此也给诈骗分子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进行诈骗,这个途径就是网络诈骗,但无论是网络诈骗还是一般诈骗,它的判刑和处罚金标准都还是按照诈骗罪的标准来处理的。那么,网络诈骗罪处罚金多少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 一、诈骗罪罚金标准...


·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有哪些
      有的时候,虽然表面上看行为人的某一个行为确实同时触犯了两个不同的法益,按照规定此时就应当数罪并罚的,但实践中往往却没有进行数罪并罚,那法律中规定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有哪些 1、盗窃信用卡并冒用他人信用卡,以盗窃罪论...


·抢劫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抢劫罪与盗窃罪都是对公民的财产权利的侵害,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能明确的区分抢劫罪与盗窃罪,那么抢劫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两者的定义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


·侵占罪如何量刑,怎么处罚侵占罪
      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占为己有,在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时,可能涉嫌构成侵占罪。可以说,“数额较大”是认定侵占罪与非罪的分水岭。那么,数额较大到底指多少钱呢?而要是构成了犯罪的话,那么法律规定的侵占罪如何量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侵占罪指什么 (一)侵占...


·强迫卖血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强迫卖血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一、强迫卖血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以及被强迫人的人身权利。 本罪首先直接侵犯了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输血工作是社会 主义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社会...


·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和处罚?
      挪用资金罪是指企业、公司及其他用人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使用国家或公共财产的违法行为。对于挪用公款,拒不归还的,将处以行政拘留,那么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处罚呢?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 挪用资金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


·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有何限制性规定?
      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有何限制性规定? 对于刑事案件,需要我们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刑事申诉制度能够使者一原则得到更好的落实。在公民进行刑事申诉时,需要知道自己是否还能进行刑事申诉,那么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有何限制规定?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刑事案件申诉时效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因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里掌握着一定的职权,因此才需要更加严格的对其加以约束,以免出现滥用职权的情况,给国家、集体、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不过滥用职权行为在达到一定标准的会认定为滥用职权罪。那法律中规定的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


·职务侵占罪公安不管吗
      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要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


·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是怎样规定的
      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


·故意伤害罪案例是如何量刑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有些人在遇到什么纠纷的时候,不能够冷静对待,有些时候会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伤害,这种情况下,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于故意伤害罪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那么,法院在处理故意伤害罪案例是如何量刑的呢?我们将详细的为您做出介绍。 故意伤害罪案例是如何量刑的?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