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企业偿债风险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什么是企业偿债风险
  
  一、什么是企业偿债风险
  
  偿债风险是指企业并购后由于债务负担过重,缺乏短期融资和必要的现金持有量,导致支付困难的可能性。通常情况下企业通过需借款、杠杆收购等方式来完成并购。而收购后目标企业未来资金流量具有不确定性,杠杆收购更是必须实现很高的回报率才能使收购者获益。同时,为了保持目标企业的持续经营,收购方很难阻止目标企业债务链向己方延伸,甚至会自觉不自觉地成为目标企业债务的承担主体。
  
  二、如何防范偿债风险
  
  长期以来,企业的负债经营是企业经营中倍受关注的问题。企业负债在财务上的正面作用是直接而又直观的,它有利于企业合理避税,从而提高权益资本收益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可以实现资本结构最佳、市场价值最大;还有利于强化对企业经理的约束和监督,及早暴露企业的问题。但由于债务资本的成本是固定不变的,不能凭企业的主观意愿进行调整,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了风险,从资本结构理论来看,提高负债水平在提高公司的权益资本收益率的同时,也提高了权益资本收益的风险。当前,随着我国银行利率水平的提升,对众多的举债经营企业来说,如何在充分发挥负债经营的正面作用的同时降低偿债风险,更成为了一个现实而又迫切的问题。
  
  (一)确定最佳的资产负债率
  
  既然是举债经营,就必然涉及偿债问题。现实经营活动中,也存在偿债得不到履行的现象。对举债经营企业而言,要降低偿债风险,最直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企业的债务本息控制在偿债能力范围内,为此需要为企业确定一个最佳的资产负债水平。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多大才算是合理,主要取决于企业价值的大小。企业价值高,一方面表明企业盈利水平高、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偿债资金多,另一方面也说明在银行的信誉高、获取银行贷款的可能性大、偿债能力强。
  
  (二)建立完善的偿债保障机制
  
  1、事前保障就是要防止偿债危机的出现,主要包括:
  
  (1)负债企业对债务任务的自动履行。
  
  法定的企业控制权转移是自我履行债务的核心。破产法实际上给了所有的债务合同一个暗示的条款,即如果企业不履行债务,企业的控制权就会转移给债权人,如果企业不能按规定支付利息,债权人就有权进行重新谈判以重新安排支付或获得对企业的部分控制直至清算。声誉也是自我履行债务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市场交易中,声誉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资产,能降低交易费用,所以企业愿意自动履行债务以维护和增加声誉资产,否则,企业下一次借债就会面临困难。
  
  (2)抵押和担保。
  
  抵押和担保是最原始的偿债保障机制,当其他保障手段不健全或不可获得时,或者当事人认为其他保障手段成本太高时,抵押和担保是一个简易的选择,银行贷款和公司债券都可以将抵押和担保作为重要的偿债保险机制。当然,由于抵押品和担保资产的价值在较长时间内都可能出现重大变化,所以抵押和担保更适用于短期债务。但是,由于经济发展使债务市场的规模越来越大,抵押和担保的僵化性和局限性已日益暴露出来,再加之更先进的保障机制不断地出现,其地位已远不如以前重要了。
  
  (3)债权人的审慎和信用配给机制。
  
  由于信息高度不对称等原因造成了借贷市场的特殊性,即贷款人不能单纯凭价格来作决策,并不是谁给的利息率高就借钱给谁。在进行信贷决策时,需要贷款人建立风险评估和信用评价制度,资产质量好、偿债风险低的借款人,即使提出的利息率低,应比资产质量差但利息率高的借款人更容易借到钱,这样才会使债务的履行有可靠的保障,而且,债权人往往还要根据调查,在不同类型的借款人合理地分配资金,以使风险最低、收益最大。
  
  (4)限制债务期限和债务资金的用途。
  
  如果债务期限短,并用于流动性较强的资产,风险就比较小,而且在一段较短时间内,负债企业的资产结构和资产价值不至于发生很大的变化,有利于债权人对偿债风险的掌握。因此,保持负债企业资产的流动性是对短期债务最主要的保障机制之一。但实际上,要真正做到限制债务资金的用途,执行成本比较大,如对于无担保贷款来说,银行为了确保债务资金被用于流动性资产而不是变相用于长期固定资产投资,有时会要求企业与银行签订有关合同,这就会使某些借款者望而生畏。
  
  (5)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行为的限制,甚至债权人有限介入企业管理。
  
  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行为的限制,从根本上说源于债权人的审慎和信贷配置,主要是银行针对长期贷款的保障手段。长期贷款一般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数额较大,而风险又大且缺乏流动性和可转换性,难以通过抵押和担保来获得偿债保障,所以贷款人选择的保障机制主要是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行为进行限制。这种限制可能会发展成为有限介入负债企业的管理,如企业重大决策需要经过债权人首肯,甚至债权人会进入企业的决策机构(如董事会)。当企业的负债高、风险大时,债权人对管理的介入就比较迫切。当债权人贷给某个企业的贷款数额大、期限长、流动性差,或进行连续贷款,以至于该企业的经营十分依赖于该债权人时,企业也就可能接受债权人对管理的介入。这种偿债保险机制在我国的现阶段是有积极意义的。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经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银行,而银行资产结构非常单一,对企业的贷款占了绝大部分,银行对其偿债风险没有其他有效的方式来进行控制。
  
  2、事后保障是指当企业出现偿债危机时对债权的保护措施。与事前当事人的主动防范相比,事后的保障机制更依赖于强制性的法律程序。事后保障主要包括:
  
  (1)自发性和解与结算。
  
  当企业出现偿债危机时,债权人可同负债企业达成和解协议。这是一种“私了”。自发性和解与结算是事后保障机制中内容最丰富也最灵活的方式,容易将清算与重组有机地结合起来,如折扣和以多种形式偿还债务、对部分债务进行延期处理或对部分债务本息进行豁免、变更证券种类和条款等。这种保险机制可免去冗长的法律程序。
  
  (2)破产清算与重组。
  
  一般地说,破产清算只有部分资产能得到偿还,其余部分则血本无归。重组可使企业仍作为一个整体保存下来,但资本结构会变动,债权也会受到影响。破产制度提供清算与重组两种方式,如果重组计划不能被接受就必须进行清算,这是债权在破产机制中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础。
  
  (3)承担无限责任。
  
  由于破产制度对债权提供必要的保障,也使债务人获得了豁免与“解脱”,所以企业有可能利用这种“解脱”来算计债权人。尽管各种事前保障机制的设计越来越复杂,企业可以在清算能力没有保障的情况下不负责任地借款,或欺诈性地将财产转移并使企业破产逃债。为此,要对企业有关股东(特别是能操纵企业的大股东)和当事人(企业经理)进行财产追索,使其以自己的财产为公司负债承担无限责任。在我国目前破产制度执行力度不够,不少债权人不愿意企业破产的情况下,有关人员承担无限责任十分有必要。
  
  


·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是什么?
      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是什么?合同变更的条件 (一)原以存在的合同关系 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这一条件。合同无效,自始即无合同关系;合同被撤销,合同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亦无合同关系;追认权人...


·知道住址欠钱不还怎么办
      知道住址欠钱不还怎么办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个需要原告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法律关系,如借条或者欠条、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结算清单、出库单、送货单、短信微信内容、电话录音等。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姓名(身份证上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和电话等基本信息。最...


·债务人欠债可以拘留吗?
      债务人欠债可以拘留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还不起债务的,是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是不会拘留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或者与债务人协商分期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


·可以转移追债公司收债权转让吗
       一、可以转移追债公司收债权转让吗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


·债权凭证的概念是什么?
      债权凭证的概念是什么? 一、债权凭证的概念 债权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或人民法院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仍不能实现债权,根据当事人意愿,人民法院制作一份以该债权数额为限的可据以再申请执行并发给申请执行人,由申请执行人签收并由其在一定期限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


·放贷款抓进去判几年
      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夫妻债务申请再审新规定
      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已经...


·企业欠钱不还款怎么办?
      企业欠钱不还款怎么办?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请求支付令。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1、诉前证据准备。首先,要确认债务人的投诉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


·离婚债务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离婚债务纠纷应该如何解决?离婚债务纠纷,应当通过司法诉讼的渠道来进行解决。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


·夫妻一方财产都有哪些,怎么确定夫妻银行存款归谁
      在夫妻的财产中,除了常见的共同财产外,还包括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实践中,个人财产是在所有情况下都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因此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也是不能主张对个人财产进行分割。那究竟夫妻一方财产都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一方财产都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新婚姻法欠款包括哪些债务
      关于新婚姻法欠款的这个话题,个人觉得还是应当在夫妻双方结婚前就应该了解清楚对方是否有关欠款的现象,不然以后结婚后才发现对方有欠款那就会有所后患的。那么夫妻之间债务方面也是有很多的不同,下面就来看看新婚姻法欠款是怎么规定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新婚姻法欠款包括哪些? 个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