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与对策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与对策 一、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
  造成银行在破产重整中损失大的直接原因有两个:
   (一)企业资产评估价值过低。
  实践中可以看出,企业破产重整受偿率一般是企业根据重生成本倒算出的受偿比率,并不是完全按照市场确定的企业合理价值。所以,在企业重整的各方利益搏弈中,金融债权往往被放于劣势地位,充当了挽救企业危机的牺牲者,银行债权损失无法避免。企业重整价值仅略高于清算价值。
   (二)股东权益被过度保护。
  破产重整的企业大部分已资不抵债,实际上出资者持有的股权已无任何价值。按照清偿原则,股权应较债权先行让步,对出资者权益的调整应大于债权的调整。但是在政府的保护下,大部股东权益让渡比例都低于债权人折让比例,银行债权受损失更高。这两个问题出现,其深层的原因是由于法律制度和执行操作使这些不合理的现象总能得以产生。
   二、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对策建议
   (一)法律制度完善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管理人制度,建立重整监督人,进一步规范管理人职权。
  设立独立的监督人对重整管理的活动实施监督,应是最佳的选择。同时,对管理人行使职权进行一定限制,并在权利保护上向债权人适当倾斜,以改变当前破产法对债权人保护不足的问题。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重整程序中确立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信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等,以防止重整程序成为侵蚀债权人利益的工具,同时确保债权人能够得到充分的信息,以便作出科学的决策,也有利于企业重整成功。
   (二)适当增强债权人在重整计划草案制定、批准和执行中的权利,进一步平衡各方利益需求。
  赋予债权人一定权力或途径参与到重整计划草案制定中。给予债权人一定的发言权,吸收利害关系人参加重整计划的拟定工作,多听取他们的意见。可以考虑参考美国和日本的做法,这样不仅提高了重整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也考虑了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平衡。
   (三)慎用强制批准规定,强化债权人保护意识。
  更加严格规范强制批准条件,避免司法权力滥用或误用。
   (四)借鉴国外经验解决重整计划执行监督制。
  美国破产法典规定。重整过程中,由各种债权人和股权持有人组成的委员会有权与托管人和经管债务人参与制定重整方案并就方案的接受或否决向债权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建议,委员会在重整程序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五)银行内部管理方面一是积极反映金融机构在破产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新《破产法》司法解释正在制定之中,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应将目前面临的上述问题反馈给有关部门,力争使新的司法解释能够反映金融机构的利益和呼声,通过完善立法给金融机构更加坚强的保护。
   (六)是建议进一步放宽商业银行不良债权处置权利。
  赋予商业银行折价处置不良资产的权利;赋予商业银行市场化转让不良资产的权利;赋予商业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中的投资权利。目前我国现有规定中,商业银行一方面不允许折价转让,另一方面对受让主体有严格限制,受让方只能是有贷款资格的金融机构。企业重整过程中,有时新的战略投资者需要通过收购债权的方式来实现企业的重组,有时需要银行对企业投资,按照现行规定则难以实现,建议改进。
   (七)是积极推荐合适的管理人选,帮助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
  银行作为债权人特别是最大债权^时,应积极向法院推荐具有成功重整经验的管理人,督促其制定出合理公正的重整计划草案,确保计划草案顺利通过。帮助企业积极推荐和引进有意向的战略投资者,提高银行在重整要约价格上的谈判地位和谈判力度。
   ( 八)高度关注企业重整计划草案内容,采取积极方式增强维权的力度和效果。
  全面充分地考查企业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的可行性、合理性。重点观察和把握企业资产评估方法、价格,股东权益让渡水平,还款资金来源及期限安排。同时,银行要充分发挥债委会及债权人会议维护债权人利益方面的作用,在破产重整计划草案及相关协议制定、审核及表决过程中要加强与其他债权人的沟通和协调,发挥联合维权的优势。在执行工作中,如债务人未按协议的规定执行或出现其他可能影响银行债权安全的重大风险事项的,要及时请求法院裁定终止协议执行,并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由此可见,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问题是破产重整中必须要考虑到的问题,在肯定带给企业方积极意义的同时,亟须重视带给银行方损失的消极方面。这就要求相关法规部门及时对此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出完善,加强对银行债权的保护,银行方面需要足够重视,加强对破产重整企业的跟踪,内部及时指定相应对策等,尽量将企业破产重整带给银行债权损失降低到最低。
  
  
  


·企业破产重整的流程
      企业破产重整的流程最新出台的《企业破产法》其中提出的一项制度——破产重整,是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破产但又有重生希望的企业的一项挽救措施。那么当遇到破产困境时,企业破产重整的流程该如何具体推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简要概述。企业破产重整的流程破产重整是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


·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怎么算
      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怎么算在企业破产之后,遗留下来的重要问题之一便是职工的再就业。该问题不仅关乎职工的生存,还与社会稳定性及社会发展息息相关。那么,在现实生活或者在法律中,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具体是怎样规定的?我们为你详细解答。一、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怎么算以职工的平均工资为基数...


·企业破产员工有何补偿首先
      企业破产员工有何补偿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


·企业破产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办 一、企业破产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对企业的财产要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预案以及...


·公司破产清算抵押物的效力
      公司破产清算抵押物的效力随着市场的发展,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一些公司竞争失败的就会破产,公司破产的过程是很复杂的,需要清算资产和抵押物。公司破产清算抵押物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清算的过程合法规范,对公司的运营状况进行摸底,接下来,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司破产清算的内容。一、公司破产...


·公司宣告破产破产清算是必须的吗?
      公司宣告破产破产清算是必须的吗? 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资金问题使公司无法继续运行时,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破产。破产需要成立清算小组进行破产清算,在清算小组对该企业的资产进行盘点,将公司的债务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偿还完毕后,该企业就可以注销了。破产清算是要支付清算小组清算费用的,那么,...


·股权转让清算土地增值税如何进行合理的避税?
      股权转让清算土地增值税如何进行合理的避税? 一、目前现状 实际上,商业用地或者住宅用地开发时,很多开发公司实际所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成本风险都转嫁到了消费者购买的房价上;而工业用地开发时,自己的土地增值税自己来承受,同时依靠企业的财务处理来消化该部税费。 上述措施都逃避不了未...


·担保公司能申请破产不?
      担保公司能申请破产不?破产是企业无法运转的最后的办法,被法律允许。但破产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如果贷款后就申请破产,在法院接受破产申请后,会认为其存在诈骗嫌疑。如果担保公司确实债务多而无法经营,可以申请破产,法院将拍卖其资产来偿清债务。 一、破产: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


·企业倒闭清算顺序
      企业倒闭清算顺序 一、《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


·破产撤销权发生的情形是怎么样的?
      破产撤销权发生的情形是怎么样的? 一、破产撤销权发生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