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透露商业秘密如何处理?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员工透露商业秘密如何处理?
  
  一、员工透露商业秘密如何处理?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若员工泄露商业秘密,若属于民事纠纷的,企业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若泄露商业秘密,达到以下规定的条件的,那么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企业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商业秘密具有哪些特征呢
  
  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
  
  1、非公开性
  
  第一,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2、非排他性
  
  第二,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
  
  3、利益相关
  
  第三,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
  
  4、期限保护
  
  第四,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
  
  商业秘密之所以为秘密就是不公开的,与公司利益息息相关,作为公司员工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好公司的商业秘密。员工透露商业秘密的公司可以依法追责,轻则诉讼赔偿,严重的涉嫌犯罪的,公司可报警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让犯罪者得到该有的处罚。
  
  


·工伤后没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如何操作?
      在现在的社会中,确定劳动关系对劳动者来说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对于劳动者来说,可以凭借劳动关系这块来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劳动法和一般的法律保护所不同的是,对于已经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来说,劳动法的实行的是能给劳动者提供更多的权益和利益的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的义务要更多。但工伤...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合同管理工作方法有哪些?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合同管理工作方法有哪些? 一、合同管理的内容 1、合同签订管理 (1)签订合同的前期调查。 每一项合同在签订之前,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①应当做好市场调查。主要了解产品的技术发展状况、市场供需情况和市场价格等。 @应当进行潜在合作伙伴或者竞争对手的资...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间为多久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间为30天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间为多久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间为30天。根据2011年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职工发生事故受到工伤,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时,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工伤死亡赔偿金...


·一、合肥工伤认定地点在哪里?
      一、合肥工伤认定地点在哪里? 合肥工伤认定地点并没有固定规定的地址,一般是向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鉴定,采用就近的原则,高效的完成这个过程。 二、工伤鉴定程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伤鉴定程序的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有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有什么后果1、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


·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


·职工停薪留职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在现实生活中,职工停薪留职的选择也变得稀疏平常了,不管是由于企业的原因,还是由于职工自身方面的原因,都可以依据相应的申请流程和办理流程进行职工停薪留职的办理。当然,在这个办理的过程中,双方需要签订一定的协议。那么,职工停薪留职协议包括什么内容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职工停...


·钢结构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古代的时候,我国最先的居民是用茅草盖的茅草屋,接着逐渐发展成为泥墙盖得泥屋,之后砖石开始出现,人们开始用砖石搭建建筑,到现代,水泥,钢筋成为建筑物的首选建筑基石。今天,我们的大型厂房、馆场、桥梁都是用钢筋水泥铸造的,这些工程称之为钢结构工程。那么...


·道路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
      道路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 在我国,俗话有句话说的好,要致富先修路。在偏远的农村地区,我们可以看到到处都在开始修公路。道路建设是一个大工程项目,国家和政府需要把这个道路工程项目承包给施工方,就此签订承包合同,那么道路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


·签订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
      在我国,国家设立了劳动法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方立场和利益不同,所以十分容易发生纠纷。所以为了正确处理双方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劳动关系是至关重要的。那么,签订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签订劳动关系的时间...


·劳动合同对于我们来说都不陌生,劳动合同的使用是很普遍的,政府
      劳动合同对于我们来说都不陌生,劳动合同的使用是很普遍的,政府也有劳动合同法,而很多人对于试用期还不是很清楚规定是怎么样的,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有哪些规定呢,我们就给您简单说明一下。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有哪些规定 1、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