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这种做法是合理的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这种做法是合理的吗?1、按合同法规定,合同应该是合同当事人各执一份的,单位的做法不合法,劳动者除了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取得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发生劳动争议时,没有劳动合同,就说企业没有签定劳动合同,那样企业肯定就会拿出劳动合同的。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3、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劳动合同法是原则上否定违约金条款的效力的,就是说即使你在单位工作未满3年而离开单位,单位也无权要求你支付违约金。特殊情况除外。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二、下列情况需要赔偿违约金: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单位为你提供了职业培训,付出了一定的培训费用或者你所工作的职位涉及单位的一些商业秘密,而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亦约定了员工涉露商业秘密时所应承担的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有权要求你支付约定的违约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要签订的合同,但对于这份合同一般是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而不能由用人单位一方全部的拿到,所以,对于劳动者自己的权益就要懂得自己保护,这样才不会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
  
  
  


·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需要多久
      在我国规定员工做工伤认定的时候,不管是由自己提出申请的,还是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最后的工伤认定的决定书肯定会送到受伤职工本人手中的。前期所有的准备,其实也就是为了能够尽快拿到工伤认定的决定书。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需要多久?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需要多久? ...


·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材料(一)劳动仲裁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和证据清单。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书面申诉书的,可以口头申诉,并在书记员记录的申诉书中签字确认。申诉书中应当写明以下事项:1、争议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具体可...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有哪些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分类与编号 1.1.1 工程资料分类的目的是便于管理,本规程主要是按形成、收集和整理的单位不同来划分工程资料的,竣工图因有较强的独立性而单独将其列为一类。 1.1.2 基建文件和施工资料因为点多面广种类繁多,本规程对其做了进一步的细...


·工程质量工程建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工程建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工程建立质量标准是检验一项工程是否符合安全使用,且常规合理的首要条件。在如今众多的建设项目中,很多建设工程的成品在使用中出现了差错,轻则项目重新实施,重则造成人员自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失,所以合理的工程质量建立标准应该是每一个负责人需要重视...


·如何认定仲裁劳动关系时郊的起算日
      如何认定仲裁劳动关系时郊的起算日一、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


·公路工程索赔程序是怎样的
      公路工程索赔程序是怎样的?承包方拿到公路工程项目后,应该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可是在地质条件差的地方施工,有时候会因为自然灾害导致工期延误,增加施工成本。这时,承包方可以向建设方提出索赔,请求赔偿损失。那么公路工程索赔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简单给您讲一讲。 一、公路工程索赔...


·合同工程质量保修内容主要是什么?
      合同工程质量保修内容主要是什么 建筑工程修建完成以后,也是有质量保修期的。所以说建筑方和发包方通常会针对质量保修的相关规定签订的合同,如果在质量保修期内出现什么问题的话,是会影响到质保金的发放和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对于从事建筑工作的人来说,对这方面的知识还是应该有所了解的。下面...


·怎么认定有劳动关系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
      怎么认定有劳动关系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原因在于,这种关系的人身隶属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劳动关系的根本标志。应当看到,这种关系表现的方式多样,既可以体现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直接与具体的管理...


·职工的婚假多少天?
      职工的婚假多少天?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什么时候赔偿
      工伤治疗期间没有必要急于的和用人单位商讨赔偿的事宜,完全可以等到工伤认定结束完毕以后,甚至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等到拿到工伤伤残鉴定结果书以后,在这种情况下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的事情才是最佳的时机。因此有不少劳动者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什么时候...


·一、雇佣误工费是怎样计算的?
      一、雇佣误工费是怎样计算的?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