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能终止劳动合同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有些单位毫无人情味,遇到员工发生工伤的情况,会想尽办法终止劳动合同。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工伤能终止劳动合同吗?那如果工伤不能终止合同的话,究竟在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会终止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工伤能终止劳动合同吗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一至四级期满不终止,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五至六级期满不终止,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3、七至十级期满终止,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为20、15、10或5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合同逾期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工伤能终止劳动合同吗?答案是否定的。劳动者遭受工伤的,本身就已经够可怜的了,此时一般就不允许单位再终止与其的劳动合同。当然,这也不是说绝对不能终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分析出来。受到工伤伤害的,还需要对受害职工作出一定的工伤赔偿。


·2023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怎么算
      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假日安排工作的加班费,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为基数计算。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


·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
      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 按照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三类: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


·建筑工程停工报告怎么写?
      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天气等自然因素导致无法继续施工,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需要向主管部门报告,告知停工原因,期限等。按照规定,对于停工的项目,施工方应该在两个月内提交停工报告。那么建筑工程停工报告怎么写?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具体了解下吧。 一、建筑工程停工报告怎么...


·买保险有误工费吗?
      买保险有误工费吗保险公司能否赔偿误工费 1.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 2.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 3.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


·工程质保金退回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退回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工程建设完工以后,建筑单位会在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一部分用作工程质量的保证金,这一部分资金是在工程的缺陷期内使用的,如果缺陷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那么建设单位就可以拿工程质保金用来维修,从而保障工程的质量问题,而没有工程质保金和剩下的工程质...


·一、待岗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金吗?
      一、待岗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金吗?待岗并不是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应当发放生活费,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你的情况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待岗后,用人单位不能以待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


·建筑工程合同法全文 建筑工程合同法详细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法全文 建筑工程合同法详细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法全文 建筑工程合同法详细规定 《民法典》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


·在劳动纠纷中,双倍工资是劳动者十分关心的法律问题之一。那么,
      在劳动纠纷中,双倍工资是劳动者十分关心的法律问题之一。那么,在实践中,对于双倍工资要怎样计算呢?如果在您计算出了双倍工资后,用人单位不给付的话,那您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的方式去索要工资,那就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一般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双倍工资要怎样计算 双...


·一、工伤保险待遇中最重要的待遇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待遇中最重要的待遇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中最重要的待遇如下: 1、治疗期间的费用报销:包含了住院伙食费用、交通费用、食宿费用、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的费用等。在符合规定的费用,实报实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具体可参考当地《工伤保险条例》 2、在...


·职工工伤认定中工资怎么发放
      现如今工伤这种事情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都是有损失的,只不过有一些比较不负责任的用人单位,在员工工伤以后就会极力的推脱相关责任,甚至在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和治疗期间,就停止为员工发放工资。如果职工不了解我国的法律的话,会认为用人单位这样做也正常,实际上这样做是不允许的。您还是一定要知道,...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怎么算?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怎么算?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