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赠与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父母赠与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
  
  
  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第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第二,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一方父母赠与的房产,写个人名称,那么是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可以不进行分配。随着人口文化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在结婚前会做个人财产公证,这是对个人的负责人,大家也可以这样做,避免以后会有不必要额麻烦。
  
  
  
  


·一、买卖不破租赁检察院冻结的房产有效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检察院冻结的房产有效吗? 众所周知,查封(常见的是财产保全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中的查封)的目的是便于实现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对不动产的处分权,擅自处分查封财产后,处分行为无效。 倘若承租人明知承租的房子有可能被变卖还与出租人订立...


·一、房东不同意减免房租怎么办?
      一、房东不同意减免房租怎么办?房东不同意减免房租可以尽可能的和对方进行协商,若因疫情影响承租人的合同目的确实已无法实现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免除违约责任承担;合同解除后的房租结算可参照上条处理,但对于承租人的其他损失,比如受疫情影响期间的经营损失、租赁期间未用尽的装修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吗
      遇到纠纷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我们首先要清楚这是属于什么纠纷。针对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各位知道是属于什么纠纷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吗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


·商品房的面积其实一开始都是从开发商那里得知的,然而在收房的时
      商品房的面积其实一开始都是从开发商那里得知的,然而在收房的时候,购房者却可以实际的对商品房的面积进行测量,要是发现不一致的话,此时也可以根据误差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那现实中,要是约定面积与登记面积不一致可以要求退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约定面积与登记面积不...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孙子是否可以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孙子是否可以 一、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孙子是否可以? 老人可以通过遗嘱法房产留给孙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


·父母离婚房子给孩子吗?
      越来越多的父母在离婚时会将共同房产给孩子,通常是协议过户,这样是对子女的照顾和生活保障。很多人想知道过户给孩子后一方反悔怎么办,怎样才能将房产过户给孩子。那么,父母离婚房子给孩子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父母离婚房产可以给子女 1、离婚协议中...


·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我们想注册公司的话,首先得有注册地址,这时可以通过租赁房屋的形式确定办公场所。租房就要和出租方签署租房合同,那么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们收集了一篇范本,接来下让我们一同做个了解。 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


·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管辖级别的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管辖级别的规定是怎样的?1.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办不下贷款是否可以退房
      要是在资金不够的情况下还是想买房的话,此时可以向银行按揭贷款。在符合条件的情形下,银行会对申请人放贷。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够办的下来贷款就显得很重要,那么要是申请人办不下贷款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不下贷款是否可以退房 购房人一般选择按揭贷款的付款方...


·贷款房离婚怎么办,离婚如何分割贷款房?
      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问题主要集中于夫妻财产问题,而夫妻财产分割则集中在房屋财产上。如果是属于贷款的房子,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该如何进行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贷款房离婚怎么办 1、婚后双方共同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产权归...


·租房到期房客赖着不走怎么办?
      随着社会节奏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租房住,而租房住的人中,又有许多房客在租房到期后还不搬走的现象,那么租房到期房客赖着不走怎么办呢?我们将为您来进行详细解答。 一、租房到期房客赖着不走怎么办 租房到期房客赖着不走有两种解决的方式: 1、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到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