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余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新余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新余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第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给予补偿。
  拆迁补偿实行作价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或者作价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方式。鼓励实行作价补偿。房屋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作价补偿标准,住宅房以物价部门确定的上年经济用房价格为基准结合成新确定;非住宅房以同地段、同用途商品房届时的价格为基准结合成新确定(见附件)。
  作价补偿标准为动态管理,根据市场变化适时由房产、物价部门提出并报市政府核准后公布。
  拆除部分产权住房,实行作价补偿的,其补偿金额应按产权比例分摊给房屋产权人。拆除全部产权的视同私有住宅。
  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均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
  第二条 拆除违章建筑和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也不予产权调换。
  第三条 以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偿还的住宅和非住宅房屋既可原地偿还,也可易地偿还。偿还面积与原面积相等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面积超过原面积部分,按照同类商品价格结算;偿还面积不足原面积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或通过评估结算。
  第四条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拆迁前纠纷未解决的,市房产部门应当责成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并对被拆除房屋作勘察记录,绘图、拍照,同时向公证机关办理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
  第五条 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协议。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市房产部门公布的拆迁期限内达不成抵押协议的,由拆迁人参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实施拆迁。
  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作价补偿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由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拆迁人方可给予补偿。
  第六条 拆除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其原性质、原规模予以重建,或者按照重置价格给予补偿,或者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适当作价补偿。
  第七条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房屋及其它构筑物的,被拆除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拆除的供汽、供水、供电、有线电视、电讯、人防、公厕、垃圾站等有关设施由产权单位自行拆迁,由拆迁人按规定给予一定补偿。
  第八条 市政建设项目需要拆迁的房屋按照“先拆迁腾地后处理纠纷”的原则办理,所拆除的房屋实行异地安置或一次性货币补偿。
  拆除国家机关、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非住宅用房,使用单位应自行安置或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统筹安置,由拆迁人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拆除其它非住宅用房,对拆除的建筑物本身由拆迁人按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不予产权调换。
  第九条 拆除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给被拆迁人引起经济损失的,由拆迁人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条 实施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需要拆迁集体土地上村民住宅的,应在征用土地时,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计算房屋拆迁补偿。被拆迁村民符合建住宅条件的,按照律、法规的规定重新申请办理住宅用地审批手续。被拆迁村民不符合建住宅条件的,由拆迁人按本办法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第十一条 拆除房屋涉及到划拨土地的,其补偿费中的土地费由市政府处理。
  第十二条 被拆迁人需要搬迁设备、产品和原材料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和设备安装价格计发设备搬迁安置补偿费;对其中因拆迁不能恢复使用的设备应当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 拆迁人对应当安置的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必须给予安置。具体安置办法由市房产管理局另行制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合的关于新余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以及规定相关知识,在新余市进行征地拆迁工作时,政府必须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的工作,并且对于补偿标准要按照新余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合法进行。


·商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期怎么办?
      商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期怎么办?购房之后会得到相应新房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而土地使用证是一项能证明自己对于土地使用的法律凭证,在我们平时生活中存在很多的证件是有限期需要定期年检换新的,那么商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期怎么办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商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期怎...


·划拨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否可以
      划拨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否可以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些是以划拨地方式取得的。经过我国政府批准,在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以后,划拨地土地并没有使用权限的限制,这对于很多人来说,是很重要的。有时,会把划拨来的土地作为一种资源来进行使用。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划拨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否...


·荒山经过国土整治后变成的耕地能够确权吗?
      荒山经过国土整治后变成的耕地能够确权吗? 近年来我国加大来了土地整治力度,农村不少四荒地都被纳入到了整治范畴,那么如果是荒山经过国土整治变成的耕地能够确权吗?怎样确权? 通常这类土地具有以下3个性质: 1.以前是荒山,属于四荒地; 2.期间经过了土地整治; 3.现在是耕...


·无锡拆迁征地补偿规定有哪些?
      无锡拆迁征地补偿规定有哪些? 近年来,无锡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很多城乡结合部的土地都被征用,用于城市建设。无锡市也制定过关于征地拆迁方面的管理办法,那么关于无锡拆迁征地补偿有哪些规定和办法?下面我们罗列了有关办法规定,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


·土地使用年限有多长呢?
      土地使用年限有多长呢?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


·到异地进行司法鉴定需要哪些程序?
      司法鉴定您都很熟悉,在很多案件中,司法鉴定是很重要的鉴定方式,也是搜集证据常用的一种方式,很多案件会出现异地司法鉴定的情况,那么到异地进行司法鉴定需要哪些程序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详细的解答一下。 一、是否可以异地委托司法鉴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司法鉴定机构均独立对...


·邛崃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邛崃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四川省邛崃市为了发展当地经济,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像修建高速公路、高铁等工程的时候,会占用到沿线农民的土地,一些村庄也被迫迁移。这些农民会得到政府部门的一笔补偿,用来保障今后的生活。那么邛崃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


·办理老房子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办理老房子土地使用证可以吗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可以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一)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法律依据1、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


·公司异地变更注册地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公司异地变更注册地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一、公司异地变更注册地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一)公司变更住所提交的文件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包括: ...


·征地补偿款在区政府什么时候发放
      一直以来人们关于征地的热议话题其实就是各地频频发生的高额的征地补偿款了,这也足可见,我国现如今土地资源的价值是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翻了好几倍的,一般征地补偿款当然也是逐层发放的,比如说要拆迁本区域内的土地了,那征地补偿款肯定是先发到区政府的。然而民众最关心的仍然是征地补偿款在区政府...


·在我国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当我们购买房子之后,无论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都是需要进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的。只有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才能够对于房子下的土地才合法的享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呢?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快来下文学习知识吧。 在我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