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跟单员签订合同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跟单员签订合同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1、合同的版本尽量由本方提供
  每个公司提供的合同版本,都是有利本方的。如果对方要修改,一般也只是修改部分内容。因此谁出版本,对谁有利。
  对于付款条款。公司作为销售者的时候,要争取款到发货,公司作为购买者的时候,要争取货到付款。这个签合同的能力,主要是市场的供需关系决定的,市场在谁的手上,谁就会提出强势条款,但也是与业务员个人法律能力相关的,业务员要尽力提出有利本方条款。
  对于质量条款。要注意验货的时间、地点、方法和质保期。对于大订单,尽量要求对方派人到工厂里来进行检验,以便随时改进。验货合格后,要对方书面确认。
   2、合同要盖章,要签订的人签字,并保留好原件
  合同书盖上公章或合同章,就代表公司认可了,合同就生效了。董事长或总经理个人签名也可以代表公司。其他业务员的签名,如果不加盖公章,是不能代表公司的。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主要是认公章的。因此,合同上务必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并要签订合同的代表签字。
  现在合同订立的形式很多,譬如传真、电子邮件,但有条件的还是要原件,便于说明事实,没有原件的容易被删改。原件要保存好,千万不要把2份原件都放在对方处。有一个例子,签合同时,甲方把2份原件都盖好,送给乙方去盖章。结果,乙方把2份原件都扣下了,而且单方面加上了有利于乙方的条款。这样的事情,打起官司来,对甲方是相当不利的。
   3、送货单上,一定要对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工厂送货后,要对方在送货单上签字或盖章,代表货收到了。有时候,收货的人和签合同的人不是同一个人,这就要在合同中列明收货人。
   4、签订、履行合同的时候,要进行调查和跟踪
  签合同之前,要初步了解对方的经济实力,可以要求看对方的营业执照,根据对方的注册资本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如果对方不出示营业执照,可以上对方当地的工商网或工商所查询。
  履行合同的时候,要经常沟通联系,一旦出现延期付款或不付款等情况,要追查原因,并立即采取暂缓发货,要求提供担保等措施。必要的时候,要去对方实地查看。
   5、签订、履行合同中要及时制作和保存证据
  一旦有合同纠纷,上法院打官司,首先需要的就是证据。因此:
  (1)对于合同、来往函件(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重要文件资料,要完整地归档保存。
  (2)履行合同发生问题时,要及时交涉。电话交涉的要留个电话记录,书面交涉的留下文件,尤其是对方传过来的回函等文件,是以后处理纠纷的重要证据。
   6、业务部门要和其他部门配合,定期对账
  业务员签订合同后,要和生产、质量部门配合,随时解决交货期及质量问题。要和财务部门配合,及时对账,定期发出对账单,与对方确认,以及做好相关的发票开具和收取工作。
   跟单员签订合同应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上述的六项内容就是跟单员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缺少任何一项都是有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的。跟单员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的相关性有哪些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的相关性有哪些 一、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的概念 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


·合同成立与生效区别的区别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与生效区别的区别是怎样的合同成立的要件是:(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而合同生效的要件是:(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具备法...


·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多少
      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多少在对任何一个犯罪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都是要结合法律中关于这个犯罪的构成要件的,其中就包括了对客体作出认定。自然不同的犯罪侵犯的客体都是不同的,那您知道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是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合同诈骗...


·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么?赠与合同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么?赠与合同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一、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么? 赠与合同并不需要公证即可生效。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也就是要实际交付赠与财产赠与合同才生效。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不能撤销赠与。也就是说,没有经过公证...


·销售合同应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销售合同应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是销售合同的重心,它决定了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决定了销售合同是否有效和是否合法,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据。(1)标的物:标的物是销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销售合同中的标的物主要表现为推销的商品或劳务。(2)...


·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的上限是多少?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的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一定金额的货币。《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


·合同的转让效力与合同转让的概念是什么
      合同的转让效力与合同转让的概念是什么 一、合同转让概念 合同的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转让,也就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准确的说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即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前提下,使合同的权利主体或者义务主体发生...


·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


·没有合同是否可以让租客赔偿损失
      没有合同是否可以让租客赔偿损失 一、没有合同是否可以让租客赔偿损失 主要看违约责任是谁。 1、租房协议违约责任,在于租客方面,双方签订是定期租赁合同,未经租客同意,房东若在租赁合同规定期限内,随意将房子转租给他人,属于房东单方违约。此时,租客不仅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方式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第59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造成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


·无权代理合同效力的后果
      无权代理合同效力的后果 一、因无权代理所订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的效力状态,有因符合合同生效要件而有效的,有因不符合生效要件而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的。就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其确认标准在于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就相对无效即可撤销合同而言,主要涉及意思表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