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绑架时,绑架罪想象竞合犯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在绑架时,绑架罪想象竞合犯吗如果绑架者实施绑架行为的时候,同时触犯其他罪名的,成立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想象竞合是行为人的一个不法行为,侵害了两个以上法益,触犯了两个以上罪名法条,适用任何一个法条都不能全面、充分评价该行为的不法内容,实质的一罪,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形。二、绑架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因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他人实施绑架,直接危害被害人的生命健康。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暴力”,是指行为人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捆绑、堵嘴、蒙眼、装麻袋等人身强制或者对被害人进行伤害、殴打等人身攻击手段。“胁迫”,是指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或者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如利用药物、醉酒等方法使被害人处于昏迷状态等。这三种犯罪手段的共同特征,是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境地,将被害人非法绑架离开其住所或者所在地,并置于行为人的直接控制之下,使其失去行动自由的行为。法律只要求行为人具有绑架他人其中一种手段就构成本罪。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
  
  
  


·江苏省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挪用资金,首先这个挪用就可以看出,行为人的行为是违法的,挪用就是使用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挪用资金这个行为发生的主体一般是有一定的工作,并且本身拥有一定规定权利才可以挪用的。那么关于挪用资金很多人肯定有很多疑惑。下边这就给您讲一下江苏省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 一、江苏省挪用资金罪立案...


·如何确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人?
      如何确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人?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人的确定 (一)原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


·危险驾驶罪如何从重处罚
      危险驾驶罪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罪名,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修改,如今此罪的表现形式达到了四种,这些行为都会对我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产生一定的威胁,必须严肃处理。为此国家专门规定了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的情形,下面让我们一起去了解危险驾驶罪如何从重处罚吧。 一、危险驾驶罪是什么?...


·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追诉的标准是什么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近年来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行为,不仅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了国家和群众财产的重大损失,严重地阻碍了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和发展,直接危害到社会的稳定。而看是否构成此罪,需要结合追诉标准,到底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追诉的标准是什么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有哪些
      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有哪些?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而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即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3、而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


·刑事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刑事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一、刑事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刑事赔偿包括的项目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


·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罪规定是什么?
      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罪规定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就算经过了以上处罚,行为人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永远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只是暂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中止执行,...


·举报法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定罪
      当前,随着社会信息化快速发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持续增多。进年以来,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加大了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还是泛滥猖獗。法官作为法律的代表者具有神圣的使命和职权,成为法律的代言人。那么,举报法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定罪呢?下面,让我们来为您解...


·如何执行监外执行犯罪者的处罚
      如何执行监外执行犯罪者的处罚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


·刑事案件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处罚是什么?
      刑事案件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处罚是什么?刑诉法规定,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并且应当如实作证,如果确定不能出庭的,需要法院准许。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许多证人都拒绝出庭作证。新刑诉法第192条、第1193条对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法律责任更是作出严厉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


·协助组织卖淫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协助组织卖淫一般是指帮助他人组织女性及男性卖淫的行为,即为他人在组织卖淫是提供便利的条件,排除妨碍的行为,是一种较为严重的触犯刑法的行为。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简要讲述一下协助组织卖淫的相关问题。一、协助组织卖淫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358条第3款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