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工资中有借款要扣除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员工工资中有借款要扣除吗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第十五条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并在列举的企业可以代扣的情形中没有员工借款这一事项。由此可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法本意,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特别是《劳动法》规定的工资要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其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对自己的工资拥有自主使用的权利。由于工资与借款分属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分别受劳动法律法规和普通民事法律法规的调整,不能直接予以相互抵销。一旦双方发生争议,将分别按劳动争议和普通民事借款纠纷处理。劳动仲裁在处理此事宜时,一般都会仅处理工资部分,要求公司补发工资;而对借款部分则要求企业另行向法院起诉。综上,律师建议,企业不宜在未取得员工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扣除借款,除非在扣款前取得员工书面同意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二、针对上述企业从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借款存在的法律风险,企业又将如何进行防范和规避1、如员工因私借款,应向企业相关部门出具借条,并在借条中明确约定归还时间和方式,包括员工同意在工资中逐步扣除作为偿还方式。但需注意,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此借条应作为重要财务凭证妥善保存。2、如属于预支工资性质的借款,应在借条中注明借款性质为预支工资,则企业可以直接在工资发放时予以扣除,但亦需注意,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此借条应作为重要财务凭证妥善保存。3、如属于员工用于办理业务的未报销借款(如:预提的备用金),则员工在登记领取或出具借条时,务必在报销时间一栏注明:“如本人未能在公司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凭证以报销该借款的,则公司有权直接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此借款金额”。而此借条或登记文件,则应在员工报销或还款时,予以退还或盖章作废。员工与所在用人单位之间本身是给予员工提供了劳动之后,单位按照约定支付其相应的劳动报酬,但有些时候可能员工因为一些原因而向单位借钱,这个时候双方之间又格外构成了债权债务关系。但因为工资与借款之间基于的法律关系不同,那么在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工资里面就不应当直接将二者抵扣。
  
  
  


·计算法定加班工资的天数与实际加班天数不一致怎么办
      计算法定加班工资的天数与实际加班天数不一致怎么办?可以和公司协商,如果公司拖欠加班工资的话,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


·建筑工人在工地因病猝死死亡赔偿有什么
      建筑工人在工地因病猝死死亡赔偿有什么?这种情况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况,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之后以工亡待遇进行处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


·广东省东莞市劳动合同内容的说明有哪些?
      广东省东莞市劳动合同内容的说明有哪些? 广东省东莞市劳动合同内容的使用说明有哪些?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


·不少劳动者,因公受伤以后,因受伤和对工伤的内容了解不知,不知
      不少劳动者,因公受伤以后,因受伤和对工伤的内容了解不知,不知如何申请工伤的认定,也对于的申请认定期限,申请材料等内容知之甚少。为了帮助劳动者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赔偿,在这里,我们将详细告诉你工伤如何申请认定,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人 工伤员工可直接...


·我们如何去确认劳动关系?
      在我国,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那么此时双方就产生的劳动关系了。劳动关系是不能轻易解除的,双发都不可以,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相反劳动者也是一样,除非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那么如何去确认劳动关系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确认劳动关系...


·沿海大城市良好的就业环境吸引了大量外地人工作、生活。其中不少
      沿海大城市良好的就业环境吸引了大量外地人工作、生活。其中不少人都通过努力在当地购买了商品房。目前,不管是投资还是自住,异地购房的情况十分普遍。而一些城市实行限购政策后,外地人无法购买二套房,那么,异地购房属于房屋买卖吗?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异地购房属于房屋买卖吗?...


·五一劳动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五一劳动节加班工资怎么算?一、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按照《劳动法》规定,5月1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单位在当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节假日放假时间安排规定,五一劳动节当日安排放假一天,可以与周...


·对于受了工伤厂子赔偿吗?
      对于受了工伤厂子赔偿吗?只要确定为工伤就可以得到该有的赔偿;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


·眼睛工伤十级怎么赔偿的?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如果遭遇到工伤损害,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根据工伤鉴定等级的不同也会不同,另外,需要赔偿的项目类别也会有所差异。那么,眼睛工伤十级怎么赔偿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与传统的建筑、餐饮、工厂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容易发生劳动争议不同,近年来,一些涉及金融服务、科技研发等技术密集型企业的新型劳动争议特征明显,企业高管、特殊技术人才提出了股票期权、高额培训费用、竞业禁止等诉求,且涉案标的额普遍较高,个案诉讼请求标的...


·没有签订劳动协议可否立即辞职?
      没有签订劳动协议可否立即辞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38条的规定,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劳动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