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货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需准备哪些资料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货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需准备哪些资料一、货款纠纷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第一种观点:依据《合同法》第62条“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认为民间借贷应以接受货币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二种观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依据此条批复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贷款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合同签订的证据,包括合同、协议、补充协议、订货单、传真、EMAIL等,以及口头协议的证据。
  2、我方履行合同的证据,包括发货单、供货明细、托运单证、收货凭证等。特别要注意的是,上述单证应当有对方的确认,最好详细注明品名、数理、价格、总价。例如发货单,如果双方无合同,则发货单上必须注明价款,并由对方签字或盖章(单位应当加盖公章)。实践中,往往对方派业务员来提货,无法加盖公章,在这样情况下,为避免对方日后赖帐,则必须查验业务员的身份证,并留复印件,要求业务员签字捺印,之后,及时补办对帐单或确认书;大额货物提货,最稳妥的办法让业务员带本公司的授权委托书来提货。还有一种情况比较常见,客户指定到某一地点(工厂或仓库)送货,收货不是合同相对人,这样也比较容易产生纠纷,如对方不认帐,说没有收到货,解决对策是要求客户书面指定送货地点和送货单位。有时客户会说,书面指令发传真。发传真是可以,但是最好让客户过后将指令的原件给我们备份。
  3、对方履行合同的证据。这部分证据相对不太重要,因为对方应承担这方面的举证责任。但是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为了明确合同的主体,对方履行合同的证据也应当准备。即使不复印,也应当列出明细。还有比较重要的是,特别要注意收集,对方履行合同的帐户信息,以便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或者将来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4、结算凭证。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者合同履行的证据存在瑕疵,结算凭证就成为案件最为至关重要的材料了。结算凭证包括:对帐单、付款(欠款确认书)付款凭证、收款发票或收据。
  5、其他材料。如双方往来信函、传真、邮件等。
  6、查清对方身份情况,对方是自然人,应查清对方及配偶的身份证号、实际住所地、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对方是法人的,应查清对方的地址、联系电话、营业状态。这部分证据不足,可以由律师协助共同调查取证。
  7、了解对方的资产情况和还款能力,比如,对方名下是否有房产、车辆、货物等。资信能力调查也可以由律师协助。
  从上述的介绍中咱们不难看出,关于货款纠纷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有一定的争议,而在相关的法律条款中虽然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但是实际情况的不同,咱们具体确定贷款纠纷合同履行地的方式也会存在一定的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者提供补偿,对于土地使用证方面,国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土地,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和平县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公告的内容有哪些?
      和平县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公告的内容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


·动迁时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现在很多城市都有拆迁的现象存在,以前一般都是比较发达的城市会出现拆迁,因为城市在发展,对于城市的样貌,以及一些规划等都是有改变的,所以城市的房子如果过于老旧的话,就应该拆了之后重新建设。那么关于动迁时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一、动迁时土地使用证 居民房拆迁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


·留隍镇征地补偿政策的内容
      留隍镇征地补偿政策的内容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国家对许许多多的地方进行了重新的规划,在重建的过程中会占用到很多的土地。同时,近年来,国家征地补偿政策也是人们较为关注的问题,那么对于国家占用到的土地,应该怎样对土地的主人进行补偿呢?下面介绍留隍镇征地补偿政策的内容。一、征地补偿相关政...


·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担保公司
      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担保公司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


·北京新机场征地每亩补偿多少钱
      北京新机场征地每亩补偿多少钱在进行征地拆迁的时候,需要严格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操作,不能有违法行为,如果在被拆迁人不同意的情况下,自然也是不能强制拆迁的。而针对不同的项目,具体征地的时候对每亩地作出的补偿是不一样的。那北京新机场征地每亩补偿多少钱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几种?
      众所周知,在土地进行交易租赁或是使用的过程当中,为了确保当事人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利,一般都需要签订土地使用证明。除此之外,当事人对于土地使用的情况根据不同的土地类型也会产生差异。那么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几种呢? 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几种? 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共有四类...


·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程序
      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程序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


·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审计的方法
      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审计的方法 一、关注拆迁项目程序上的合法性。 所有的征地活动,不论是新增地还是存量地的征收,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执行,因此,为了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审计实施过程中首先检查前期包括土地转用的方案、申报、批准等关键性手续,其次是实施过程中是否经过村组...


·协议签署地的确定规定有哪些
      协议签署地的确定规定有哪些?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通过合同来约定一件事情,特别是来共同经营生意时候,合同就显得格外重要,因为合同是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侵犯的依据。而在签订合同时要规范书写,来确保日后解决纠纷时不出问题,那协议签署地的确定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