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我国《婚姻法》第39条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我国《婚姻法》第39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按该条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也可以以口头形式约定。对于口头形式约定,必须双方无争议,方按口头约定的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规避法律。如果规避法律,则该约定无效。所谓规避法律的约定,是指该约定规避法定义务,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例如,夫妻一方为了转移财产,避免个人所负债务,在离婚时约定把所有的财产归于另一方所有,使其债权人难以获得应得的财产,或者进行假离婚以逃避债务,这样的约定侵犯了他人的利益,属于规避法律的行为,约定无效。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按照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下列5类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全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规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二)生产、经营的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对涉及股票、股分、股权或公司、企业等财产的,在不违反公司法的前提下,采取折价补偿或转移一半股分或股权等方式处理。(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已经明确、却在离婚之后实际取得的这部分知识产权性收益,也应为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一般说夫妻双方的财产,其实就是指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不一样的是,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个人财产不能要求进行分割,至于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可以主张分割的。至于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包括婚后一方取得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收益以及生产、经营的收益等等。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怎么罚
      在这个社会上妇女和儿童是最弱势的群体,所以犯罪分子往往把他们纳入实施犯罪行为的对象,最常见的就是在一些偏远地区,经常会发现一些拐卖绑架的案件,那么如果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怎么罚呢?详情请见下文。 一、量刑标准 (刑法第416第2款)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


·新婚姻法溯及力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溯及力是怎么规定的? 生效日期是2015年1月1日,那么2015年1月1日之前的婚姻案件,就不受该法约束。 如果法律有明确规定,可以无限制上溯,那么就具备溯及既往的效力。但是无论任何法律,其起码的立...


·无效婚姻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为多久?
      无效婚姻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为多久? 一、无效婚姻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为多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


·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定性
      1、在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以及个人债务时,首先应当考虑到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活以及债务的存在期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是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一般仍然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但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可根据具体案情认定构成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主观上不具有举债...


·要怎样起诉离婚协议,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当夫妻一方想离婚另一番不想离婚,或双方岁都同意离婚,但对债权债务干洗午安达成洗衣他们通常会选择委托律师书写离婚诉状,对离婚事由以及希望法院如何判处等事项详细叙述,最后提交离婚诉状。那么,到底要怎样起诉离婚协议,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离婚起诉状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


·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了哪些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2、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以下情形:(1)配偶一方存在...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非婚生子女是指父母并没有结婚而生的子女,这和抚养子女有很大的区别的。如果离婚,就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那么,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呢?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 在法律上并没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内容这一项...


·相信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
      相信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都会遇到财产分割问题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上诉争取儿子抚养权要多少钱?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相信是每个父母心中最重要的,一段婚姻的结束,孩子是最无辜的,到法院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诉讼费用是50元—100元。 上诉争取儿子抚养权要多少钱? 上法院起诉争取小...


·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一、协议离婚抚养费可以更改吗?
      一、协议离婚抚养费可以更改吗? 可以。根据生活环境和经济水平的变化,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发生重大疾病等突然情况,亦可要求另一方支付应付费用。 (一)、增加抚养费 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