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8、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9、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10、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11、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二手房交易。
  
  (二)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四)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多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五)物业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六)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交易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交易方式、权利保证、房屋价款、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二手房的买卖常见于一些私人之间,这里二手房可能是已经装修并且使用过一段时间的房屋,也有可能还是清水房,购买之后还要再进行装修的。现在,大部分在出售二手房或者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其实都是会委托房产中介提供服务,而房产中介在中间也是起到了一个居间的作用,也可以说是为二手房的交易提供担保,这样也才会让买卖双方更放心一些。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 一、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 房屋抵押贷款的材料在各家银行规定中,各不相同,但也没有什么大的区别,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1、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产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银行抵押的。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包括所有共有财...


·伴随着中国房价的疯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买房,先下手为强,而
      伴随着中国房价的疯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买房,先下手为强,而买卖合同是怎样的呢,我相信大多数人是不了解的,但由于种种法律知识的匮乏,也很容易造成自己利益的受损,房屋买卖合同属于要式合同,那么合同的形式是怎样的?或许大多数人都与这个疑惑吧,接下来就由我们带您了解。 房屋买卖合同属...


·购房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购房违约金上限是多少?1、《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2、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


·房屋租赁税有期限么,期限是多久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力资源自由流动。现今社会,有很多人去异地工作赚钱,在异地工作,势必要租房。而租房子,就会产生租赁税。那么房屋租赁税有期限么?期限是多久?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房屋租赁税有期限么 期限是多久 房屋租赁税有期限。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税务部...


·现在,许多人舍弃一时的舒适生活选择做“房奴”,年轻人选对象时
      现在,许多人舍弃一时的舒适生活选择做“房奴”,年轻人选对象时也常以是否有房为硬性条件,由此,房屋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可见一斑,因争夺房屋而起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那么遭遇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也就是说怎么解决房屋买卖纠纷呢?下文会告诉您。 一、遭遇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 1、凡以...


·一、房屋网签备案信息有什么区别?
      一、房屋网签备案信息有什么区别?1、网签和备案的区别在于办理时间,网签是在开发商已经取得了预售证,且购房者也满足购房资格,完成选房,签订合同之后,在售楼部或者在房屋管理部门完成的。备案是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备案了房东还能卖房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备案了房东还能卖房吗?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备案了房东还能卖房,只要具备以下两种情形之一就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1、经过登记的租赁合同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2、租赁合同虽然未经过登记,但该合同约定有买卖不破租赁条款并且该条款的内容已由出租...


·商品房交付时间如何判断
      商品房交付时间如何判断 一、商品房交付时间如何判断 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三)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


·不仅仅是买房子,房屋租赁的备案登记也是必须的过程。这就需要出
      不仅仅是买房子,房屋租赁的备案登记也是必须的过程。这就需要出租双方了解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证明了。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的相关信息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一、办理地点: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


·离婚按揭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吗?
      离婚按揭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吗? 一、离婚按揭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吗? (一)税类: 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二、有房贷的...


·离婚房产可以竞价吗,房屋分割规则有哪些?
      现在离婚双方都只有一套房产,没有孩子,并且都想要这套房子时,就很难判定房屋的归属权。就有人问了离婚房产可以竞价吗?在法律规定上是可以的,价高者得,由专门的房屋评估人员进行房产的评价,所得者付出相应赔偿给另一方,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说明。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