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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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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自建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 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二、房屋拆迁补偿是什么?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三、房屋拆迁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1、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5、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6、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政府在对房屋进行拆迁时,不论是自建房还是买卖的他人建的房,补偿时一般都是按照市价进行补偿的,拆迁补偿中一般会包含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而补偿的具体标准则是依据当地房价,以及被拆迁房屋的具体折旧程度而定,另外对于积极响应拆迁的人还会有奖励性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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