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甘肃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甘肃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是什么 一、甘肃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含义
  施工定额,是施工企业为组织生产和加强管理在企业内部使用的一种定额,属于企业生产定额的性质。它是建筑工人在合理的劳动组织或工人小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为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劳动、机械、材料消耗的数量标准。它由劳动定额、机械定额和材料定额三个相对独立的部分组成。施工定额是施工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依据,也是编制预算定额的基础。
   二、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
  作用主要有: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结算和确定工程预算造价的依据;是推行招标,投标报价,投资包干的依据;是进行 技术经济评价,技术经济分析的依据;是加强施工组织管理,进行经济核算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的依据。预算定额与施工定额的关系:施工定额是编制预算定额的基础。其项目划分比预算定额要细,精确程度要高。它所反映的是平均先进水平,用以确定工程计划成本和进行成本核算。而预算定额则反映的是 平均水平,用以确定工程预算成本。
   三、施工定额在企业管理工作中的基础作用主要表现
  施工定额是企业计划管理的依据,施工定额在企业计划管理方面的作用,表现在它既是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又是企业编制施工作业计划的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拟建工程进行施工准备和施工生产的技术经济文件,其基本任务是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协议的规定,确定出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在人力和物力、时间和空间、技术和组织上对拟建工程作出最佳安排。施工作业计划则是根据企业的施工计划、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它是以实现企业施工计划为目的的具体执行计划,也是队、组进行施工的依据。因此,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作业计划是企业计划管理中不可缺少的环节。这些计划的编制必须依据施工定额。
  加快甘肃地区的发展,带动甘肃地区的人均消费能力一直是国家的重点发展方向,加快甘肃地区的水利工程的建设,有利于使甘肃地区民生得到更好的保障,甘肃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对整个甘肃的水利水电工程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缺少了该定额,那么甘肃的水利工程项目将无法开展。


·职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应该按照与单位的约定上班,如果在这段期
      职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应该按照与单位的约定上班,如果在这段期间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来上班的话,那么就视为职工旷工。通常情况下旷工多久算自动离职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


·工作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之后可以向员工追偿吗?
      工作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之后可以向员工追偿吗?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


·一、工伤职工应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一、工伤职工应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① 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② 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


·怀孕了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否会被受理?
      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后,并非就意味着劳动关系处于静止状态。有些女职员在怀孕之后,可以会向劳动关系提出离职申请,但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怀孕并非属于可以解决劳动关系的法定事由,那么,若怀孕了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否会被受理? 一、怀孕了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否会被受理? ...


·哪些劳动争议适于劳动仲裁法?
      哪些劳动争议适于劳动仲裁法?在现今社会上,工作者与企业经常出现因劳资、工伤等问题等产生分歧从而引发两者之间的争议。这也是我们所称的劳动争议。那么,哪些劳动争议适于劳动仲裁法?其实在我国法定上就有了详细讲解。下面,就让小篇给您讲解一下有关知识吧。 一 、六种劳动争议适于劳动仲裁法 ...


·我国工伤鉴定在什么部门?
      工作在一些危险性比较高的岗位上的工作者遇到意外事故的可能性比较高,如果发生意识事故就会造成一定的身体损伤,受伤比较轻也就不会在意,但是受伤比较严重就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以及身体上的痛苦,那我国工伤鉴定在什么部门?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我国工伤鉴定在什么部门...


·工程结算的种类有几种
      工程结算的种类有几种 一、工程结算的种类有几种 我国目前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第二种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指工作日吗?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指工作日吗?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指工作日吗? 3天是指自然日历数。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3天停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天不是工作日,是指按公历计算的自然日历数。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条,民法...


·工程质量事故量刑标准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量刑标准有哪些?质量问题一直是我们所关注的焦点,因为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到在投入使用后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有着严格的管理条例,因为建筑工程在投入使用后如果出现事故将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的危险,那工程质量事故量刑标准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 工伤鉴定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由于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年度人均收入等数据存在差异,各地区的工伤赔偿标...


·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如何赔偿从相关劳动法律中
      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如何赔偿从相关劳动法律中,要是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的,是不能享受伤残待遇的,但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这些工伤待遇是不能剥夺的。关于工伤待遇,具体情况如下:1、因工伤发生的全部医疗费应由单位先垫付,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是单位一开始就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