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被迫辞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员工被迫辞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系用人单位违约在先、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不仅不可免除给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同时还负有相应赔偿义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二、哪些情况下员工可以随时辞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不用等一个月了。一般员工向单位辞职往往都是因为自身的原因,要回老家发展也好,需要跳槽到更好的单位也好,这些都是员工自己主动的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通常单位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员工因为单位的一些违约违法行为而被迫提出辞职申请的话,这种情况下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股东会解聘经理符合新公司法规定吗
      股东会解聘经理符合新公司法规定吗? 我国公司法制定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司经营中各方的合法权益。公司中大小事务的决策都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我们知道,股份有限公司会设立股东会,股东会可以对公司中的一些重大事项作出决议,那么,股东会解聘经理符合新公司法规定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辞退退休员工怎么说才合理 一、辞退退休员工怎么说才合理?
      辞退退休员工怎么说才合理 一、辞退退休员工怎么说才合理? 辞退退休员工不需要解释,用人单位辞退已经退休的劳动者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劳动者到了退休的年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内容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内容是什么? 水利工程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我国格外重视水利工程的质量问题,并对此建立了专门的质量检测管理规定。那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内容是什么?...


·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退休人员发生意外受伤或者死亡时,首先需要判定是否为退休返聘人员或是仍在从事劳动的人员,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则可以根据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下面是为您提供的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详细表。一、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需要分情况确定:1...


·取保候审的能找工作吗
      取保候审能找工作。为了相关侦查诉审工作,势必会对被取保候审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影响更大。在不影响侦查诉审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单位规定的前提下,被取保候审人可以继续工作。《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


·劳动仲裁法人会坐牢吗
      不会,如果法人代表没有抽逃出资或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么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说用人单位被员工劳动仲裁起诉了的话,那么一般情况是没有影响的,除非是公司法人存在着抽逃出资或者是滥用权力的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


·一个月之内解除劳动关系未签署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在现实生活中,刚刚毕业从学校踏入社会的学生们有很多人不了解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往往他们在入职之后没有及时来签订劳动合同。当遇到一个月之内解除劳动关系未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我们将针对赔偿的具体内容为您详细介绍。 一、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补偿?
      我们到新单位工作的时候,通常有一个试用期,期限几个月不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也需要签署劳动合同。后期一旦发生纠纷,劳动合同就是解决纠纷的依据。通常来说,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有一定的经济补偿的,那么员工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补偿?我们结合《劳动法》有关知识给您做个...


·寒假工签的劳动协议可以提前走吗?应注意哪些事项?
      现在,寒假来临,许多大学生都想利用寒假的时间来挣一点零花钱,并且还可以学到不少的东西和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这的确是一举两得的想法,但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和利益,我们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寒假工签的劳动协议可以提前走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寒假工签的劳动协...


·工程质保金3%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3%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国家相关单位规定企业单位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控制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在实践中,发包方与承包方会约定在支付工程价款时预留一部分的工程质保金。国家相关单位制定的工程质保金3%最新规定,表明质保金的收取有了很大的变化。 一、工程...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在我国的工程建设过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在我国的工程建设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作为施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最后的工程建设的进展和质量。那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内容有哪些,接下来,就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的相关资料。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