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
  
  二、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三、房屋租赁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包括很多,具体而言有几个方面是必不可少的。
  
  (一)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二)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等。
  
  (三)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四)租赁期限。
  
  (五)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六)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七)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八)双方在合同中对转租问题所做规定。
  
  (九)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十)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
  
  事实上,有的时候就算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都没有做错,但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出租人只能提前解约,比如,近期之内政府部门决定要拆迁这套房子了,这种事情是房东没办法控制的,在政府拆迁之前肯定就会解除租赁合同的,而且房东对此不需要担责。
  
  


·一、出租人合同解除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出租人合同解除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出租人的解除权要分两种情况: 1、普通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享有解除权,能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有4种:一是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二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三是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


·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后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后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人依据股权转让合同要求股权受让人给付股权转让款,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依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给付股权转让款时间起算。诉讼时效为三年。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


·刑事自诉案件合同手续主要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合同手续主要有哪些 一、刑事自诉案件合同手续主要有哪些? 1、自诉状一份,并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需签名); 2、自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 3、自诉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 4、对上述第三类案件,应提...


·典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典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签订合同对于来说都不陌生,因为,在法治社会中任何就会问题都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而在维护的过程中就需要有凭据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因此,在办理很多事务的时候就需要签定合同来达成协议并以书面的形式保存,那典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 典...


·合同违约赔偿协议书范本
      合同违约赔偿协议书范本合同违约赔偿协议书范本甲方(出卖人):_____都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买受人)_____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 单元 房业主鉴于:1、_____年 月 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 ),乙方购买_____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违约金怎么规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违约金怎么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违约金可以由民事主体双方协商,《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


·被辞退是解除还是终止合同?
      被辞退是解除还是终止合同?被辞退是属于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公司方面解除了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而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zd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


·国际商法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国际商法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合同签订之后,不代表合同就已经生效,需要具备合同生效的条件,这份合同才开始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国际商法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


·采购合同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限是多久?
      采购合同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限是多久?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至于以什么方式提出,是书面提出还是口头提出,能否在答辩状中直接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还是需要另外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并无明确规定。结合实践中的做法,一般应以书面...


·赠与合同成立的时间怎么算 ?
      赠与合同成立的时间怎么算 ?一、赠与合同成立的时间 (一)赠与合同自何时成立,与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直接相关。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赠与合同即成立。所谓“诺成合同”,是指仅需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即能成立的合同。它以当事人的合意...


·仓储合同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仓储合同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1、仓储合同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是二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