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刑事诉讼办案流程表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刑事诉讼办案流程表是什么?
  
  1、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审判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对于刑事诉讼案件的办理程序在法律上非常明确,司法机关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审理,如果审理的程序存在错误的,或者对相关法律适用错误的,则可以导致司法判决的错误,给司法机关的公信力造成损害,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存在偷税漏税不去处理会构成刑事责任吗
      存在偷税漏税不去处理会构成刑事责任吗偷税漏税不去处理不会构成刑事责任。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网络诈骗3000块钱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3000块钱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3000块钱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3000块钱怎么判刑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


·什么是强迫卖淫罪判决书
      强迫卖淫罪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这种事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强迫卖淫罪是要受到我国法律严重的处罚的,并缴纳相应的处罚金。下面我就为您搜集了些关于强迫卖淫罪判决书的相关内容,您可以一起来看看。 一、强迫卖淫罪判决书有哪些? 本罪侵犯的...


·精神病人犯罪是否负责任
      公民只有在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下,实施的具体行为才是符合其意愿的。如今的社会中存在大量的精神病人,那要是精神病人犯罪的话,此时是否需要负责任呢?要是需要负责任的话,又该如何量刑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精神病人犯罪用负责吗 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


·检察量刑建议在我国是否重要
      一、检察量刑建议在我国是否重要 1、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可以作为法院量刑的参考,并不是说法院一定要按检察院的量刑来判决。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影响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2、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与检察机关的量刑出入不大。这是因为两家司法机关适用的法律是一样的,对...


·我国刑事诉讼的结构是什么
      一、我国刑事诉讼的结构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形成了以法院判决为中心,检察机关干预公安机关侦查,提请法院审判,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很少联系的直线型结构。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处于相对重要的地位,权力强大,影响控制着刑事诉讼后面的每一个环节。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各方面活动都会受到公安...


·强奸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


·刑事诉讼一审的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诉讼一审的期限是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网络诈骗4万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4万怎么判刑? 诈骗在生活中随处可见,随着信息化社会的不断发展,犯罪分子诈骗手段也在不断的革新,如今通过网络的诈骗不少数,主要是利用受害者的侥幸心理趁机骗取他人的财务,这个将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损失,我国房法规对此有严格的惩罚,那网络诈骗4万怎么判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包庇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若包庇行为构成了犯罪的话,那么就需要按照《刑法》中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也就是对行为人量刑处罚。那您知道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包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吗?由于此罪不属于重罪,因此处罚也不是那么的严格。下面我们就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包庇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


·最新诈骗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最新诈骗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诈骗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的信息、辩护人的信息、诈骗行为的相关情况、辩护意见、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应当重点对诈骗行为进行认定,并适当的解决诈骗行为发生的原因以及在后期处理过程中,本方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情况。辩护词,是被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