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
  
  (5)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下达。
  
  二、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之一是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但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结果的特殊性,往往是承包方已经通过施工建设使得建筑材料已经形成在建工程或者甚至是竣工的建筑工程了。因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返还财产不太可能性,因此司法解释制定了相对灵活的解决方案:
  
  (一)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这里要充分注意,只是“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而非“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也就是说支付的工程款不一定是实现约定的那个金额,也没有以工程定额为标准,通过鉴定确定建设工程价值的补偿原则。在这里,司法解释制定者是采用“折价补偿”的方式处理无效合同的。
  
  (二)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建设工程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但是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法院应予支持。
  
  (三)不予支付工程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建设工程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四)发包人按照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五)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在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六)施工中取得资质的,按照有效合同处理
  
  在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场合下,如果承包人签约之时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是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法院不予支持。
  
  施工合同也就是俗称的包工合同或者工程合同。在订立施工合同的时候,要求必须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也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而签订施工合同也要求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在具体施工的过程中,要是有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需要,那也要上报有关部门,在审核同意后才能做出相应的变更,而不能擅自、随意变更。
  
  


·2023年劳动法中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2023年劳动法中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


·湖里区工伤认定指的是什么?
      湖里区工伤认定指的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


·一,浦东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浦东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


·试用期过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获得哪些赔偿
      在我们去一个新的公司开始新的工作的时候,都是要经过试用期的,只有试用期考核合格之后才能转正,成为正式员工。对于这种考核合格并即将成为正式员工,试用期过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获得哪些赔偿呢? 1、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各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当下社会,各种工伤事故经常会发生。为了获得相应的赔偿,难免要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然而,不同等级的工伤所获得的工伤赔偿也对应不同。那么,各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吧!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工伤等级鉴定标准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


·离职的时候不发加班工资员工该怎么办?
      离职的时候不发加班工资员工该怎么办? 一、离职的时候不发加班工资员工该怎么办? 员工正常离职后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与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


·哺乳期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
      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凡事总有例外,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是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则要给予劳动者一定哺乳期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哺乳期非法解...


·疫情期间工资是否可以延迟发放
      疫情期间工资是否可以延迟发放疫情期间工资不可以延迟发放,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最低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规定的
      最低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规定的 休息权是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但是有时由于工作的需要或者用人单位的要求,劳动者常常会在休息时间进行工作,法律对于加班规定了加班费,那么最低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 一、最低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加...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关系到该建筑或道路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是否能够承受住使用的问题。国家为了更好的管理工程质量放面的问题,专门就工程质量的相关问题制订了法律法规,明确的约束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那么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具体讲述的是什么呢。 一、工程质量的概念和...


·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规定有什么责任
      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规定有什么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合规定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81条的相关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