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无偿使用合同有效期限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土地无偿使用合同有效期限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吗?
  
  一、土地无偿使用合同有效期限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吗?
  
  是的,如果不规定,就不能确定合同的有效时间,土地无偿使用合同范本涉及土地具体的面积以及位置,土地的使用途径承包的形式,承包经营期限,第二就是具体的支付方式。
  
  无偿使用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土地的使用权的出租就是使的使用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充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但是并不影响土地的所有权,因为土地的所有钱并不归属于任何一个公民个人或者是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其所有权是属于国际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与他人无关。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这一点相信您都是非常清楚的,这时候很多人会问,那么对于土地公民有什么样的权力,其实土地使用权便是。当然很多人对于土地的利用问题并不是很了解,这时候转让出让土地使用权便越来越常见了,那么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一...


·宅基地使用权为什么不能继承
      应该很多农村村民都知道,宅基地是国家分配的财产,村民具有其的使用权,但是却不具备其的所有权,宅基地按照我国民法典也是没有办法继承的,那么宅基地使用权为什么不能继承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知识。 一、宅基地使用权为什么不能继承 我国《民法典》对遗产的范围做了规定,...


·单位集资房土地使用证是怎样的
      单位集资房土地使用证是怎样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房地产行业越来越火爆,房子的价格一天一个价,在这个价格恐怖的年代,如果你所在的单位愿意做单位集资房,那真的是完美,而单位集资房建造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和商品房是不一样的,而单位集资房土地使用证与商品房的也不同。 一、什么是集资房 “集资房”...


·易县荆轲山征地信息公开怎么申请
      易县荆轲山征地信息公开怎么申请现在,人们关心国家政务的心情越来越急迫,很多人都想了解国家政务大事。政府在自己的官网上会展示政务以便公民查阅,公民也有权利在官网上寻找信息。相关政府可以主动的公开信息也可以应公民的要求申请公开。易县荆轲山征地信息公开怎么申请,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 一...


·征地补偿安置费多少钱?
       征地补偿安置费多少钱,征地补偿是由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构成,安置补助费是按照需要安置的人口数计算的,需要安置的人口,按照被征收前数量除以被征地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人口按照征收前4-6倍补助。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贷款买房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都要抵押给银行吗?
      贷款买房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都要抵押给银行吗? 不用的,你的住房已经在产权处办理了抵押登记,及时后来办理了房产证和土地证,你的抵押登记依然有效,所以不用交给银行 当然现在有两种方式:一种产权证由房开办理好后放到产权处 一种直接交给房主 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程序 初始土地登记...


·汝州蟒川乡征地补偿费用是多少?
      汝州蟒川乡征地补偿费用是多少? 征地补偿金额的计算依据当地人口、土地的年产值,所以补偿费标准并不统一。我国规定为国家有土地的所有权,个人只能够使用土地。政府要将土地征收作为他用时,会给使用者一些补偿金,各个用途的土地补偿费用参考耕地的费用。政府会对不同意补偿方案的当事人进行双方...


·土地使用转让金的含义,转让条件
      土地使用转让金的含义,转让条件 近几年,在较为偏远的村落小镇逐渐兴起构建了特色农庄,很多城市人都会利用周末等节假日回到农村或者郊外与孩子一起农家乐,欣赏户外美景。其实这些农庄、田地大部分是通过支付土地使用转让金获得的。下面由的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土地使用转让金的含义及转让条件。...


·农村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农村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中国是幅员辽阔的农业大国,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越来越需要缩短交通距离促进各地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这时候就需要牺牲部分农业用地,为了弥补农民的损失,早前国家已经有明确的耕地征收的征收补偿法律,政府对农业用地还是比较重视的。2017年农村征地补偿出了新的...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就将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指出,被征...


·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税平不一样,所以具体的补偿各地也是不一样的。不过,我国的公民对于自己所在地的征地补偿的政策还是必须要了解的。征地补偿问题有时候处理不好的话,会引发一系列的民生问题,并且,强拆对于政府形象也是非常不利的。下面,我们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