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法不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劳动合同法不适用的范围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不适用的范围是国家公务人员还有事业单位的人员,根据《劳动法》第2条,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是《劳动法》上所称为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1、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公务员依法行使国家职权的行为,不是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国家职权不能作为合同的对象,从而不能把公务员祝为雇员。我国当前采取的是公务员和非公务员分别立法的模式,公务员劳关系,由国家公务员法和其他法律加以规范。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人员(如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的机关工作人员)也不适用《劳动法》。2、农村劳动者(或称农业劳动者、农民)毫无疑问,农民属于劳动者的范畴,但农民劳动关系是否由《劳动法》调整,争议很大。现在立法的态度是,农村劳动者通过家庭联产承包合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农民与村民委员会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但是,如果作为乡镇企业的职工或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与相应的企业、雇主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仍应是《劳动法》的适用范围。3、现役军人正在服役的军人肩负着保卫祖国和人民安全的重任,这是符合服役条件的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任何国家均规定现役军人不适用《劳动法》。4、家庭保姆家庭保姆是否适用劳动法,各国规定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家庭保姆适用劳动法。但大多数国家规定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法,我国也是如此。教师、医生等事业单位的劳动者是否适用《劳动法》。一般来讲,在事业单位中,从大中专以上学校毕业的在一定技术或有一定知识程度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均为干部身份(包括教师和医生)。但根据目前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大批像教师、医生这样的事业单位的劳动者,既不属于公务员,也不是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人员,同时又不是《劳动法》所调整的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事业单位的劳动者。这样,这些劳动者与所在的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处于无法调整的状态,由此产生的纠纷也是投诉无门。为了弥补上述空白,国家人事部曾颁布过处理事业单位与其职员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规定,但该规定的颁布仅是有部门有心无力的行为,在客观上不能起到解决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纠纷的作用。因为依该规定成立的仲裁机构所作出的裁决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对争议的裁决无实体法依据。二、劳动合同法立法目的和意义是什么?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很多人员在查询到劳动合同法的时候,感觉并不是所有的人员对象都能够使用,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国家的公务人员,他们的一些规定的话和这里面的是有一些违背的,所以他们是由专门的法律来进行一个制定的。
  
  
  


·疫情期间正常上班工资补助是多少?
      疫情期间正常上班工资补助是多少?只有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才有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天 300 元,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 200 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


·在我国工亡有谁提出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如果发生工伤死亡的,情况和性质就比较严重了,如果真的是工伤致员工死亡的话,肯定是需要对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的,因为要对员工进行赔偿,也需要搞清楚什么原因导致员工死亡,所以工伤认定是必不可少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工亡有谁提出工伤认定? 一、在我国工亡有谁提出工...


·工程质量因素有哪些
      工程质量因素有哪些影响因素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而有些工程不仅牵扯到企业的利润收益,还关系到一方经济的发展,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当地政府,对工程质量的要求都是比较高的,为了排除一些主观的影响因素,需要先了解工程质量因素有哪些影响因素。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 1、人员素质 ...


·鉴定工伤伤残赔偿标准2023的费用有哪些?
      鉴定工伤伤残赔偿标准2023的费用有哪些? 一、鉴定工伤伤残赔偿标准的费用有哪些?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


·职工福利待遇包括了哪些
      职工福利待遇包括了哪些 一、职工福利待遇包括了哪些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如下: 1、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资额的1...


·我们都知道,在每个工程开始建设之前,都会有一个工程队将其承包
      我们都知道,在每个工程开始建设之前,都会有一个工程队将其承包,然后这个团队负责工程建设里面大大小小的活儿。有承包的工程队,自然也就有发包的人,这个发包的人其实也就相当于工程队的雇主,工程建设的质量好坏自然也跟发包人的利益息息相关。那么发包人在工程建设中有什么作用呢,下面我们就来了...


·厨房职工想要高温费怎么办?
      高温补贴对于在炎热的夏季还在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有鼓励作用,虽然高温补贴费用不多,但对于劳动者来说,可以有效提高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厨房由于油烟及炉火的温度较高,使得厨房职工长期处于高温下工作。那厨房职工想要高温费怎么办?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厨房职工想要高温费怎么办? 1...


·道路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多久
      道路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多久一、 道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我国法律规定,公路工程必须实行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市场一般参考交通部《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执行,缺陷责任期为2年,缺陷责任期完成后进入保修期,规定为5年。有关依据你可以在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范本》中找到,我把规...


·企业工伤认定申诉怎么做?
      劳动者受了工伤后,无论是伤者本人还是用人单位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对劳动部门出具的认定结果不服的,均可申请行政复议或上诉。除原材料外,有补充材料的可继续提交。工伤认定的提出复议期限也有一定期限,过期则不予受理,一定要注意。那么企业工伤认定申诉怎么做?以下是有关规定: 一、相关法...


·建筑企业在工程施工阶段,如果管理不善、缺乏安全施工意识的话,
      建筑企业在工程施工阶段,如果管理不善、缺乏安全施工意识的话,很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引发建筑工人人身伤害事件。关于工程质量事故,我国是有明确等级划分的,不同等级的事故,对应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是如何划分的?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建设...


·公司请了童工怎么办
      公司请了童工怎么办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