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几个股东可以发起破产清算 一、几个股东可以发起破产清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几个股东可以发起破产清算
  
  一、几个股东可以发起破产清算?
  
  一般是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要将公司的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开,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二、破产的流程
  
  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实际上,相关的法律制度当中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几个股东就可以发起公司的破产清算了,但是申请公司破产这也属于重大事项,公司的重大事项一般都要一半以上的股东同意才行。假如在企业经营比较困难的时候,大多数股东还是坚持自救的话,就不能申请破产。
  
  


·妨害清算罪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妨害清算罪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如果有人对破产企业的产物进行隐匿的话,或者在一些债权人的债权还没有到达约定的还款期限的时候,就直接将相关的债务给清尝了的话,这样的行为是会损害到相关的债权人的合法的债权的,这时候是要负责人的,那么妨害清算罪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表现形式...


·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异同?
      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异同?一、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定义 解散清算是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


·破产撤销权被告是怎么规定的
      破产撤销权被告是怎么规定的 一、破产撤销权被告是怎么规定的 通常将不当处分而让其他人失去利益的破产人当做被告,进行起诉,走法律程序。对于破产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害于破产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二、破产撤销权构成要件 破产撤销权的构成,一般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 1...


·分公司注销的债权债务是否要清算
      分公司注销的债权债务是否要清算分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


·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一、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


·公司破产时破产清算组责任
      公司破产时破产清算组责任一、破产清算组的组成 在企业破产案件中,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组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者机构。 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


·企业破产对员工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对员工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职工可以获得补偿的范围 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


·公司解散后如何清算?
      公司解散后如何清算? 我们都知道,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因此就有很多小的公司由于各种原因而出现解散的情形,这是一件让人非常惋惜的事情,但是我们也要注意,一旦公司解散,还要涉及到清算的问题,否则公司在工商局是无法进行注销的,那公司解散后如何清算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


·破产清算独占使用许可权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独占使用许可权如何处理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会使用一切手段,尽可能减少负债。而在债务人拥有知识产权的情况下,情况将会变得更加复杂。那么,破产清算独占使用许可权如何处理呢?相信您在现实生活中也遇到过这个问题,但是却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破产清算独占使...


·破产重整时间要求有限制吗?
      破产重整时间要求有限制吗? 一、重整计划执行的方案和时间要求 按照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的执行由债务人负责。但这不排除重整计划允许以委托等方式将执行事务交给第三者承担。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其执行应接受管理人的监督。 重整计划应当对它的执行期限和执行的监督期限作出规定。执行...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及防控原则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及防控原则 一、破产清算法律风险 (一)妨害清算罪 依据刑法第162条规定,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公司企业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