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疫情期间上班加工资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疫情期间上班加工资嘛?员工疫情期间上班并未提高工资标准,但在延迟复工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讲,就是两倍工资。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上班的,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由企业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2、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3、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4、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疫情期间,员工应当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加班的具体时间,决定了加班工资的标准,除了延长休息时间的那么那几天外,其它时间是等同于正常上班情况的,劳动者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咨询劳动管理部门。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而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呢?律师我们为您整理归纳了相关的知识。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解读:经济补偿的计算第四十七条...


·工程款拖欠纠纷有什么解决方法?
      工程款拖欠纠纷有什么解决方法? 一、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怎样的?
      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一般有单位解除、双方协商、劳动者提出解除这几种。单位解除关系的情况包括员工造成损害即时解除,员工无法工作提前通知解除和破产解除。后两种情况需要支付赔偿金。提醒:要单位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再签字。以下是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程序的资料: 一、发出解除...


·申请劳动仲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doc)(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有委...


·申请劳动仲裁期限一般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期限一般是多久如何处理和解决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呢?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因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不足、图省事而步入劳动争议仲裁误区,从而导致自己失利。为此,职工应了解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规定,走出误区,依法为自己维权。而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也会有期限要求,那究竟申请劳动...


·员工拒绝加班是否违反劳动法?
      不违反。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工程质量有问题需要什么证据,如何预防工程质量问题 在工程投
      工程质量有问题需要什么证据,如何预防工程质量问题 在工程投入市场使用后,当客户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一般会要求发包方进行索赔,发包方在索赔后,如果确认是承包方的责任,可以向承包方追偿。但这一切成立的前提是能拿出证据证明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工程质量有问题需要什么证据呢? 一、工程...


·上班期间入厕摔倒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入厕摔倒算不算工伤工作期间上厕所摔伤属于工伤,在工作时间上厕所,其实质也与上下班途中的情形无异,只不过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比较普遍,而工作时间上厕所摔伤较为特殊而已。故上下班途中与上厕所,它们与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一样,共同构成在工作时间、工作...


·工程质量最低保修范围及期限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工程质量最低保修范围及期限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当代社会,工程质量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非常值得关注的焦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对于工程质量的保障通常是有一个保修期的,因此他都想要知道工程质量最低保修范围及期限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


·一、退休前能不能辞退员工?
      一、退休前能不能辞退员工? 退休前是可以辞退员工的,如果员工违反规定的话。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