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分公司章能签合同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关于分公司章能签合同吗?不能,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B、法律后果: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C、诉讼主体: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故可以单独作为原告或被告作为诉讼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法第29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因此,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其所签定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当然是无效的。B、法律后果: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则应由设立它的公司承担,但是与分公司签定合同的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的,公司可以根据该第三人的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责任。C、诉讼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不属于其他组织,不能作为诉讼主体。分公司不能作为原告行使民事诉讼权利,须有公司作为原告参与诉讼,行使合同当事人权利。司法实践中,第三人可选择将公司作为被告或分公司及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因起诉前并不知道分公司有无营业执照)。总公司在设立分公司时,一般都是纳入总公司来进行管理的,特别是对于法律责任的承担上都是由总公司来进行认定,但如果总公司授权了分公司签订某项合同,那么在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并取得法人的同意后,是可以生效的。
  
  
  


·保险公司法律事务内容包括哪些?
      保险公司法律事务内容包括哪些? 保险公司是给予一些保险服务以及内容协议的公司,一般的话,很多人都会到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以及享有后续的服务内容的,很多时候保险公司都是需要一些法律规定的,也就是说在法律规定下我国在关于保险公司法律事务都是怎么样规定的,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法律事务内容包括...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首先来为您介绍下合伙企业和股权转让的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


·集体企业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集体企业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集体企业股权转让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条件是什么?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条件是什么 基金作为近年来一大新兴的理财方式,逐渐成为了众多投资人士的选择,基金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规模和数量渐渐壮大起来。正如其他公司一样,基金公司也应该设有法人。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法人和高管是一样的,需要有从业经验和业务能力,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那么基金公司...


·怎么办理私募基金公司备案?
      怎么办理私募基金公司备案?1、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2、登记方式:通过电子系统网上提交信息,网上审核。 3、登记信息内容:填报基金管理...


·东莞外资企业注册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东莞外资企业注册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东莞外资企业注册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外资企业分为,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他们都是外资企业注册的一种,所以提交材料上也有一点不同. 外资企业注册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外资企业章程; 3、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是什么
      首先,我们在查阅相关的法律条文时发现,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发起人应当要承担起下面这些责任:其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一)首先有这么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公司无法成立的话,那么发起人应当对认股人所已经缴纳的股款费用,以及需要承担起返还股款费用和加算银...


·公司经营的好坏决定了自己的发展前景
      公司经营的好坏决定了自己的发展前景,因此对于求职的人来说,进入一家好公司是许多人的追求,但是好公司就意味着高竞争,人员的流动与离职就成为了家常便饭,当自己被公司辞退时一般都会有所补助,那么,正常情况下被辞退有代通知金补偿吗?我们为你解释。 被辞退有代通知金补偿吗,在那些条件下可以...


·公司改制流程是什么?
      公司改制流程是什么?一、企业改制的目标 1、企业改制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中最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是公司制,公司制改造的实行,可以实现产权主体的多元化,也会带来产权结构的多元化。 2、公司制企业指由自然人或法人单独或组合建立一种企业形式。公司具有法人性、营利性等特...


·公司名称变更函格式范文,变更名称需要准备的材料
      公司名称变更函格式范文,变更名称需要准备的材料 公司名称变更函格式范文,变更名称需要准备的材料 公司因为被合并收购、业务发展、法律政策等原因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时有出现,可是变更公司名称不仅仅是合伙人决定的小事,而是影响公司正常营运,与其他公司合作的大事。公司名称变更后,我们...


·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各种风险,其中就包括法律风险。如果公司因为法律问题和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纠纷,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因此,作为一个管理有序的公司,必须要建立各种制度,包括法律纠纷管理。那么,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