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了要孩子抚养权起诉不出庭行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离婚了要孩子抚养权起诉不出庭行吗?离婚了要孩子抚养权起诉不出庭不行,离婚以后可以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起诉。(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三)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二、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离婚程序中,家庭内部人员都希望能够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在私底下不能商量得到一致的意见,就是需要诉讼判决,这样的活动中应当尽量的提供一些有利于自己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证据,必然要听取一下孩子的意见,毕竟涉及到他们的切身的利益问题。
  
  
  


·起诉离婚去法院起诉吗?
      随着世界经济的进步发展,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都发生了变化。就比如在婚姻关系的认知上,在中国古代社会,讲究从一而终,而现在提倡婚姻自由,提倡人权。因而,现代社会中离婚率很高。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是民事案件中重要的案件类型。那么,离婚的程序是什么,起诉离婚去法院起诉吗? 一、离婚...


·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欠下债务,不知情方需要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吗?
      夫妻之间有日常家事代理权。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该债务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如所负债务在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围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向法院起诉的婚姻无效可判离婚吗?
      向法院起诉的婚姻无效可判离婚吗?1、向法院起诉的婚姻无效可判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根据本条规定,法院...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
      1、虽然房子子女并没有出资,但是既然父母同意将房产登记在子女的名下,就认定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未成年子女虽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接受赠与是一项民事权利。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未成年人也是有接受赠与的民事权利能力的。   &...


·重婚罪最有效的证据是什么?
      重婚罪最有效的证据是什么? 一是结婚证。包括在民政局办理的合法的结婚证,也包括为了和对方同居生活而伪造的结婚证。由于目前我国的婚姻登记还未实现全国联网,这就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可以在不同的省份办理结婚证而不被发现。 二是证人证言、视听音频材料、悔过书等。这些是材料一般是在没有...


·房子交付时出现面积误差怎么处理?
      1.很多朋友在购房的时候都有这样的错误想法,只要自己签订了合同,交了首付款就万事大吉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在签订合同后,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流程就是验房交房。那么大家在交房的时候如果出现了面积有误差该怎么办呢?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人身损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现在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事故时有发生,受到伤害的一方理应得到一定的损失赔偿,有时候一起案件甚至会损害受害人的一生。如果受害人有抚养人的,那么肇事者就应当承担一定的抚养费用,即人身损害抚养费。那么,人身损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 被扶...


·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死诉流程是什么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父母离婚争夺抚养权的问题,法院一般是考虑孩子的生长环境,生长环境好的一方争取抚养权的希望也就大些,但后面也可能有变化,比如抚养人死亡,或者破产,另一方经济条件也好些了,那么怎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死诉呢?流程又是怎么样的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如何要回哈子的抚...


·离婚抚养费要付到孩子几岁
      离婚抚养费要付到孩子几岁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


·一、夫妻不和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不和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