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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规定 ·对海损事故管辖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文号:法发[2008]10号 发文... ·对共同海损管辖的规定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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