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的转移的原因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债权债务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常见的社会关系,债权的建立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的规定,但是并非意味着债权债务关系在建立之后,就不会转移,根据法律规定,债的转移的原因有哪些?此外,债权在建立之后,也有可能会消灭。
  
  债的转移的原因:
  
  一、清偿
  
  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
  
  二、抵销
  
  是指双方互负同类给付债务,各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行为。抵销权为形成权,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效力。
  
  1、法定抵销要件:
  
  (1)必须是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给付种类、品质相同。
  
  (3)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但有两项例外:
  
  A、在破产时债券人享有破产抵销权,均无须届清偿期
  
  B、主张抵销的一方的债权到清偿期对方被抵销之债权没到清偿期的也可以主张抵销
  
  (4)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 例如基于人身损害赔偿而发生的债权,加害人一方不得主张抵销。
  
  注意:主张抵销之一方的债权必须没有过诉讼时效。对方的债权过诉讼时效仍然可以抵销。
  
  2、抵销的方法:需要向债权人做抵销的意思表示(不以被抵销一方的同意为必要),抵销权人主张抵销应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该通知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3、抵销的效力:双方互互债务消灭,抵销具有溯及力
  
  三、提存
  
  是指债务人在其债务已到履行期限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履行义务,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有关部门予以保存而消灭债权债务的制度。
  
  1、事由: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能够未确定继承人。
  
  (4)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5)其他基于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履行的情形。
  
  2、标的:
  
  (1)提存的标的,为债务人依约定应当交付的标的物。
  
  (2)提存的标的物,以适于保存为限。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3、效力:
  
  (1)提存之日起,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
  
  (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3)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4)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四、免除
  
  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债的关系的单方行为。
  
  五、混同
  
  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原则上导致债权消灭,两种情况例外:
  
  1、债权作为第三人的权利之标的;
  
  2、票据债权在到期之前转让到债务人手中不消灭。
  债权在建立之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之后,可以进行转移,在债务人履行既定的义务之后,债权就会消灭。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建立债权债务关系之后,任何一方的当事人需要按照机动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个人在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个人在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银行贷款的门槛比较高,审核也严谨很多,必须要具备以下贷款基本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身份;2、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3、个人征信良好,在央行征信系统没有不良记录。另外,银行贷款分为个人信用贷款、房屋抵押...


·夫妻共同债务是谁负证明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是谁负证明责任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举债为共同债务即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因为只有举债人自己才最为清楚和了解举债的用途,也最容易证明该债务是...


·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
      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 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 1、债务人应该或可以行使权利而不去行使。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减少或不能增值,债权人有权行使代位权,以保证债权的清偿。 2、债务人已经行使权利或已向法院起诉,但被判败诉。在这种情况下,原债权人(即债务人对第三...


·经销商拖欠货款怎么办?
      经销商拖欠货款怎么办? 一、经销商拖欠货款怎么办?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


·逾期贷款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逾期贷款利息是怎么规定的逾期贷款利息,是指我们在进行贷款之后,并没有及时还贷,而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的多少是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的。那么,逾期贷款利息是怎么规定的呢?人民币贷款利率是怎么规定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一、逾期贷款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


·发行公司债券对股价有影响吗?
      发行公司债券对股价有影响吗?公司的经营发展离不开一些投资举措。在很多时候,公司在进行发展的时候,遭遇到公司资金的相关问题时,会面向社会发放债券进行融资。而上市公司就会发行股票来吸收社会资本。但是,市场上的变化非常快,许多上市公司的发展举措都会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那么,发行公司债券...


·讨债时如何申请支付令?
      讨债时如何申请支付令? 一、讨债时如何申请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由受理的法院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承担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支付令的主体是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必须是请求债务人给付金...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有录音作为证据?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有录音作为证据? 一、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有录音作为证据? 录音依然可以作为证据,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可以作为证据。债权债务纠纷起诉后能不能胜诉,主要看债权人能否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债务人拖欠债务,如果证据充分的,就能胜诉,欠款起诉书具有法律作用但不具有...


·关于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办
      关于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办理提到贷款,想必您都不陌生,一般来说,您在向银行进行贷款的时候,肯定要有一个东西作为抵押,银行才会对自己进行放贷。现如今除了用其他不动产进行抵押以外,又新推出一个存单进行抵押的政策,相信很多股民对于存单质押贷款并不了解。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关于存单质押贷...


·连带债务的追缴方式是什么样的?
      连带债务的追缴方式是什么样的? 我国民事诉讼的设定模式大多数是单一债务而言,很少有连带债务的规定。但是连带债务的追缴流程和程序,要依法进行。连带债务的执行,与单一债务有多不同,因此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单一和连带债务的相关法律,都要不断改进。 一、连带之债执行的民法依据 从诉...


·民间借贷的一般注意事项有哪些
      民间借贷的一般注意事项有哪些1、借贷要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2、注意考察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首先要看借款人的固定资产、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