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并购贷款是否涉及股权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并购贷款是否涉及股权资产并购指并购方通过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实际控制目标公司。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在并购交易主体、并购交易标的等方面有所不同,涉及到法律审查要点亦有不同之处,本指引仅对境内股权并购贷款审查中较易涉及的法律规资产并购指并购方通过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实际控制目标公司。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在并购交易主体、并购交易标的等方面有所不同,涉及到法律审查要点亦有不同之处,本指引仅对境内股权并购贷款审查中较易涉及的法律规
   一、国有股权并购
  本文所称国有资产并购,指境内并购方通过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有偿取得对目标企业国有股权,获取对目标企业控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国有产权受让方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二十一条规定,如果并购方受让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后拥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受让方必须为法人,同时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并购方或其实际控制人设立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
  (3)具有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
   二、上市公司并购
  本文所称上市公司并购,指境内并购方通过持有上市公司一定比例股份或其他合法途径,取得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并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三、外资并购
  本文所称外资并购,指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并购方并购其他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作为目标企业被其他企业并购。并购方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资准入、产业政策以及中国法律、法规对投资者资格的相关要求。
   (一)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比照执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在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
   (二)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允许外商独资经营的产业,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的全部股权;因股权变更而使用企业变成外资企业的,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需由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产业,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或非中国国有企业占控股或主导地位。
   (三)根据《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十三条规定,被并购方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其他企业购买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必备投资者的股权,应符合《规定》对必备投资者的要求;购买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其他投资者股权的,应符合《规定》第六条对其他投资者的要求。
   (四)根据《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三条规定,并购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境内并购方企业”和并购方为了并购而专门设立的
  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因此,并购方为境外企业的,不得对其发放并购贷款
  以上我们大概了解了资产并购贷款和股权并购贷款的不同,关于并购贷款是否涉及股权方面的资料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从以上看来并购的贷款几乎都会涉及到股权方面的内容,因为并购的主体本身就大多为公司法人,这样涉及到股权是很明显的。因此,在并购时,要将被并购方的股权了解清楚。
  
  
  


·借条未写还款期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条未写还款期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来说诉讼时效仍为3年,债务人未在借条中写明具体偿还日期的,只是属于双方对此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如果有证据证明主张过权利,则以主张之日起计算3年诉讼时效;如无证据证明,则适用20年时效期间,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内可随时直接起诉。但如果在第一次主张权利...


·公司法人贷款对公帐有什么影响?
       公司法人通常需要由作为股东的个人来承担职责,但是个人与公职之间就会必然在日常的工作业务中出现矛盾的纠纷,比如公司法人在对外贷款的情形下就会与公司产生密切的联系,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公司法人贷款对公帐有什么影响? 一、公司法人贷款对公帐有有什么影响? 如果公司法人以自己的名义贷...


·公司债券担保证券是什么?
      公司债券担保证券是什么意思 一、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


·拿东西抵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占有或委托他人占有的财物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该种行为的具体定性及操作问题还要分情况而论。一、根据场合不同,法律责任不同1、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的财物抵债时,债权人如果不在场,无法监管财物情况的,债权人涉嫌构成盗窃罪,同时需要承...


·欠一万多块钱可以起诉吗?
      欠一万多块钱可以起诉吗?可以的。诉讼请求的金额为一万元,案件受理费为50元。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就是被告方所在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


·非法营运罚款法院起诉能撤销吗
      如果是当事人一直没有去缴纳处罚所定的金额,那么做出这个处罚的行政机关是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的:1. 如果当事人没有按处罚期间去交罚款的,每超过一日就增加被处罚的金额的3%.2.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有权利去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冻结的存款中划账抵扣罚款。3. 可能会向人民法院提出...


·随着电子信息网络的发展,支付宝借贷的方式开始流行,我们知道支
      随着电子信息网络的发展,支付宝借贷的方式开始流行,我们知道支付宝借贷可以通过八种方式进行,最为普遍的借贷形式是蚂蚁花呗借贷。无论是通过怎样的方式借贷,都是需要按期还款的,若蚂蚁花呗逾期还款后果是怎样的?一、支付宝花呗逾期还款的后果1、逾期罚息:逾期之后会产生利息,如果要恢复逾期,...


·夫妻离婚赌债怎么处理?
      离婚赌债怎么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的,但如果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这俩种情况另一方在离婚时都不负有偿还义务。而且据你的情况,你的夫(妻)在外欠有赌债,肯定不是为你们共同生活...


·广告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广告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


·债权融资服务协议书有哪些
      债权融资服务协议书有哪些内容 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此时当事人之间需要签订一份债权融资服务协议。那么您知道债权融资服务协议都包括了哪些内容,具体该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债权融资服务协议书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国 签署。 ...


·一方借款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方借款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一方借款夫妻共同债务吗 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