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子女抚育费支付原则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子女抚育费其实也就是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抚育费的支付问题。而现实中,支付未成年子女抚育费的也是有一定原则要求,那到底子女抚育费支付原则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子女抚育费支付原则是什么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但是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判决,不妨碍子女必要的时候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离婚时可放弃子女抚养费吗离婚时,放弃抚育费的协议实际上是一个由父母一方基于亲权行使代理子女进行财产管理的权利而作出的合同,这个合同抛弃了该子女的要求父或母其中一方给付抚育费的财产权利,其成立的前提是保证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幸福,至少不能对其应有权利进行损害。根据各国立法实践,亲权包括对子女的身体监护和财产管理,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其代理行为原则上限于财产法上的行为,而不及于身份上的行为,因为身份行为不容代理。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只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只能进行相应的民事活动,其他的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须代理人同意等规定也只是指财产方面而言。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异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亲子关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得为权利人所处分的法律关系,不得为权利人所抛弃。离婚后,父母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解除,但与子女的亲子关系并未解除,父母仍应承担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故子女可以在必要时超出原协议,要求父母任何一方给付抚育费。另外,父母双方对抚养子女进行的约定,都是义务人之间对义务承担的约定,犹如夫妻双方约定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一样,只对义务双方有约束力,当该协议损害权利人利益时,权利人仍享有诉权。对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讲,支付一定数额的抚育费是在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这个义务是法定的,任何人都不能免除。当然子女抚育费的支付也有一定原则要求。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也是根据法律当中的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来进行调解的,但是或多或少可能会对于女方和孩子等予以照顾。《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


·离婚调解书怎样才生效 法院是如何调解离婚的
      相信您都知道,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法官需要按照规定先进行调解,在调解失败的情况下才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而要是调解和好或者调解离婚的话,就需要签订离婚调解书,那一般离婚调解书怎样才生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调解书怎样才生效 调解书生效自签收之日...


·离婚后发现怀孕了怎么办
      有的夫妻可能是一时冲动才会选择离婚,而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不久,发现女方已经有了好几个月的身孕。那么,离婚后发现怀孕了怎么办?这不仅关系到夫妻感情,还对孩子的出生、成长有直接的影响。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发现怀孕了怎么办,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我国《婚姻法》...


·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很容易因为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及
      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很容易因为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及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产生纠纷,这时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就实际情况向法院提起离婚诉求。在提交离婚证据的时候最好收集一些对自身有利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离婚权益,那么起诉离婚到对方单位开工资证明有用吗? 起...


·未婚生子男方不抚养怎么办?
      未婚生子男方不抚养怎么办? 未婚生育在我国是一种常见的现象,未婚生育后男女方都有义务抚养孩子,子女享受抚养权。很多人不知道关于未婚生育的抚养在法律上市如何规定的,抚养费怎么计算。那么,未婚生子男方不抚养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关于非婚生子...


·起诉离婚费用败诉后该由谁承担
      起诉离婚费用败诉后该由谁承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


·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接到被拐卖、绑架...


·结婚登记证明其中一方可以去办理吗
      可以。如果当事人无法亲自办理结婚证明,并委托他人办理结婚证明,受托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和委托人写的委托书,委托书中需写清楚具体委托事项,若受托人无法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可以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委托书。办理结...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每个地区有关社会抚养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山东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17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同时还规定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相信大多数还不是很了解,那么,下面就跟随我们来具体了解,山东省社会抚养费2017年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2017年...


·国家赔偿申请书检察院哪个部门受理?
      一、国家赔偿申请书检察院哪个部门受理? 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依据《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第六条、第七条。 第六条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接收下列材料: (一)刑事赔偿申请书。刑事赔偿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具体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


·离婚有哪几种途径2023
      离婚有哪几种途径两种离婚的途径:(一).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也就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二). 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