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进行单位犯罪的责任人员的认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现在有很多的网贷公司,和非法集资和高利贷差不多,利息很高,你也可以去存钱给你比银行高很多的利息,吸引你去他们公司存钱,一旦公司被警方查获或者自我运行不良,资金周转不了了,还补起利息了,那就会出事了,像这种单位犯罪的责任人员的认定如何?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显然,单位犯罪除了单位承担刑事责任,有关个人也可能成为责任主体。那么何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刑法及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结合实践,以公司单位犯罪为例,对可能成为单位犯罪中个人责任人的认定范围有以下建议:
  
  ????1、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一般来说,公司实施的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对犯罪起指挥、组织、决策作用的人员,主要是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等,也就是人们观念中的公司高管。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因此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范围主要有:
  
  ????(1)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控股股东,是指有限公司中出资额占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股份公司持有的股份占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不足50%,但其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员。
  
  ????2、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公司实施的单位犯罪中,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直接实施犯罪的人员,主要是公司中的其他从业人员或工作人员,概括起来表现行为包括:
  
  ????(1)直接实施犯罪行为、具体完成单位犯罪计划的人员;
  
  ????(2)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组织、授意或者指挥下,积极参与和实施犯罪的人员;
  
  ????(3)为实现单位犯罪的犯罪意图,积极参与、实施的人员。
  
  ????3、例外
  
  ????尽管上述人员范围可能成为单位犯罪中的责任主体,但是应当注意,在公司犯罪意志形成过程中,对于公司犯罪的意志和行为,必须要求明知,如果上述人员根本就不知情,或者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而不是默许或者纵容,则应坚决排除在外。
  
  以上就是单位犯罪的责任人员的认定,一般都是直接的负责的主管人员,还有些其他的责任人员,有些例外的,就如责任主体确实不知情,那就要另找责任人,但是不知情不是默许和纵容。公司的犯罪对老百姓的危害很大,一般老百姓都是很认可公司啊,单位什么的,一但这些高级犯罪,吃苦的都还是老百姓,我们的自己小心。本站我们为你解答!
  
  
  
  


·侵犯商业秘密罪所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所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1、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 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为了保障商业秘密交易的安全,同时也为了促进交易各方的相互信赖,对于善意且有偿获取商业秘密之人借鉴“善意取得”制度提供保护,而对于恶意,或善意无偿之人,考虑到商业秘密权利人保护的必要性和...


·行为人的行为要是涉嫌构成犯罪的话,一旦经过严格的认定之后,就
      行为人的行为要是涉嫌构成犯罪的话,一旦经过严格的认定之后,就会根据实际的犯罪情况,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由此可见,对犯罪的认定是很重要的,并且在认定犯罪的过程中还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具体来说,认定诽谤罪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认定诽谤罪需要注意...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规定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规定 一、扩大犯罪主体范围 原条文规定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规定单位可触犯上述两罪名的同时,亦限定了犯罪主体的范围。该犯罪主体的设定主要是考...


·中国刑法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怎么量刑的?
      一、中国刑法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怎么量刑的? 中国刑法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量刑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


·累犯不包括哪些犯罪情况
      不同刑事案件中的犯人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类型,对他们进行分类主要是为了能够更好的进行管理,累犯主要是指完成刑罚后又再次犯罪受到刑罚的人,算是经常犯罪作案的人员,那么累犯不包括哪些犯罪情况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文章为您解答。 一、累犯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


·一般刑事拘留律师能见多久?
      一般刑事拘留律师能见多久? 一、一般刑事拘留律师能见多久? 一般超过40分钟,刑事拘留期间,依法只有律师才能作为辩护人并进行会见犯罪嫌疑人。 会见所需的材料: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以下是关于律师会见的详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


·青少年团伙性犯罪的详细内容是怎么样的?
      犯罪,这是比较严重的一个行为,涉及到刑事处罚等内容,犯罪的行为人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行为导致后果严重的,有可能会被判处很重的刑期,并且一些犯罪有规定法定的年龄。那么关于青少年团伙性犯罪的详细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青少年团伙性犯罪 青少年犯罪行为共五种类型:1、从属性犯...


·协助组织卖淫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协助组织卖淫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依照《刑法》第358条第3款规定,犯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是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1)招募、运送卖淫人员人数较多的;(2)招募...


·减刑假释案件开庭的审理程序是什么?
      当囚犯在狱中表现良好,认真服役,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有了清醒的认知并诚恳改过自新时,满足条件的他们就可以申请减刑或者假释。当囚犯们提交假释申请并接受调查后,还需要由法院开庭审理并决定是否批准假释。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了解减刑假释案件开庭的审理程序。 减刑假释审理程序 1、审理组织...


·缓刑考验期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社会正常的公共秩序和我国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都是因为受到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约束和保护。如果我国公民在生活当中有任何的违法犯罪的行为的话,肯定都是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法院可以考虑判处缓刑。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缓刑考验期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组织强迫卖淫罪的成立条件
      组织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是刑法中比较重要的罪名,都侵犯妇女性的自主权,刑罚处罚力度也都比较大。但很多朋友可能对这两个罪名的成立要件不太清楚,所以无法对这两罪进行区分。下面我们将分别为您介绍组织强迫卖淫罪的成立条件,希望可以帮助您对这两个罪名进行区分。 一、组织卖淫罪 1、客体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