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接近退休年龄怎么签劳动合同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劳动者在接近退休年龄的时候,多数还是会继续工作的,而这个时候也是需要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劳动者接近退休年龄的该怎么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接近退休年龄怎么签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劳动者已接近退休年龄,双方仍可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劳动合同,但合同期限不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2、劳动者如果在合同期满时,己接近《》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劳动合同;但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在终止劳动合同后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享受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可以按规定领取社会救济金,达到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办理退休手续;如果不是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同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办理退职手续。
  二、试用期员工能被辞退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使是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要举证证明劳动者在哪些方面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哪些录用条件。鉴于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通常存在事实依据不充分、法律依据不准确、操作程序不合法的现实情况,兹提出以下四点建议,以供参考:1、用人单位针对每个岗位需拟定录用条件并应在劳动者入职前或入职时向劳动者公示。2、用人单位还应对录用条件予以合理界定、细化,以便在考核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时具有可操作性。3、注意及时保留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有效证据。4、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必须在试用期到期前送达劳动者。如果试用期已经过了,用人单位就不能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慎重,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不可轻言解雇,否则,极易引发争议。劳动者在接近退休年龄的时候,也是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的,因此若需要与单位签订合同的话,那么签订的多半属于劳动合同。此时,对于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中也是作出了相应保护的,单位是不能肆意侵犯的


·劳动法出台前劳动关系如何保障?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劳动法,但是劳动法是在新中国成立后,以及改革开放一段时间后才颁发的,那么在劳动法出台前劳动关系如何保障?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到那会的社会环境来分析,在旧中国,劳动关系如何保障?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劳动法实施之前劳动关系的保障问题: 劳...


·国家为了保证工程建筑的长久使用,制定了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的规
      国家为了保证工程建筑的长久使用,制定了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的规定。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够尽可能的保证我们的建筑施工团队在施工的时候,保证施工质量,并且能够有效的保证建筑工程的长期使用。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比例最新要求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什么叫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在当今这个社会,劳动关系异常重要这是我们都知道的一个事实,同时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还会经常听到一个概念就是事实劳动关系,谈到事实劳动关系,可能很多人都比较困惑,不太清楚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什么叫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是: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为4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


·一、劳动合同过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劳动合同过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劳动合同过期一般也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单位招工扣押证件合法吗
      实践中仍然有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扣押劳动者的证件,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单位招工扣押证件合同吗?被用人单位录取后,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在约定试用期时应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招工扣押证件合法吗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受案范围,主要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


·拿工程款需要写借条吗?
      拿工程款需要写借条吗?拿工程款要写借条,以证明双方合法的借贷关系,具体内容有: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


·工伤认定申请人要盖厂里公章吗?
      作为工厂车间的劳动者,面对复杂的机器设备,难免因偶尔的疏忽大意导致工伤事故的发生,职工事故发生后往往缺乏维权意识,比如有些人产生“工伤认定申请人要盖厂里公章吗?”这样的疑问,下面就由我们整理下列材料帮助您的了解。 可以自己申请鉴定,现将《工伤保险条例》部分条款法规展示如下: 第...


·一、农民工工伤赔偿计算的规定是什么?
      一、农民工工伤赔偿计算的规定是什么?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在实践中,由于地下防水工程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在实践中,由于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诉讼并不少见。工程虽然已经峻工,但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就会出现渗漏等问题,究其原因,还是由于地下防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导致的,所以,防水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了。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的是地下防水工程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