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签订房屋装修合同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怎么签订房屋装修合同
  
  (1)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
  
  例如,几次验收程序、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
  
  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在约定装修的材料标准时,一定要非常细致,包括外墙、内墙、顶棚、地面、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每个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号都要清楚标明,不能笼统地用“国内名牌”、“国际名牌”之类的字眼。
  
  (2)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
  
  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索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
  
  (3)预算项目变更时,双方应该重新签订协议
  
  签合同就要“一个萝卜一个坑”,昨天的预算拿到今天就不管用了。
  
  二、房屋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在房屋装修合同签订后,装修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1)不能按期完成工作。装修公司不能按照业主的要求,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装修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迟延交付。装修公司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竣工房屋的,支付违约金还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利息。装修公司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3)装修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业主同意接受的,按质论价,减少报酬;业主不同意接受的,装修公司就应负责返工重做,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4)擅自更换业主提供的装修材料。装修公司应按业主的要求重新替换材料,如因此逾期交付应承担违约责任。
  
  (5)对材料保管不善。装修公司应当妥善保管业主提供的装修材料,并应承担在其占有期间装修材料毁损、灭失的风险,如因对业主提供的装修材料保管不善,致使其毁损、灭失的,应赔偿业主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擅自转包装修项目。装修公司不能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其承揽的装修项目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则在业主不解除合同的条件下,装修公司应当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业主负责。
  
  (7)向他人泄露有关房屋装修的秘密。装修公司应当按照业主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业主许可,不得留存装修图纸等技术资料。
  
  (8)质量瑕疵的担保责任。如装修公司委托其他人承担部分装修工作,他人承接部分发生质量瑕疵的,装修公司应承担担保责任。
  
  房屋装修合同系“双务合同”,也就是说,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那房屋装修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又该如何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呢?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即为按约履行,否则就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那房屋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有哪些呢,这些问题不妨问问专业的房产律师,也可以请律师陪同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或接近装修纠纷。
  
  


·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生活中进行房产交易,当事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一般会经公证机关进行审查。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一、房产公证书有效期 公证书中未规定...


·在当今社会中,买卖房屋是十分常见的事情,由于房价飞快上涨,大
      在当今社会中,买卖房屋是十分常见的事情,由于房价飞快上涨,大部分人的经济条件又十分有限,很多人在买房时会选择购买二手房,购买二手房需要谨慎小心,所以买卖二手房土地使用权是否需要转让成为了买家十分关注的问题。下文详细回答了购买二手房土地使用权需要过户吗这个问题。 一、土地使用权...


·新婚姻法房产首付对房子归属权是否有影响?
      离婚率居高不下一直是我国一个重大难题,而且这个社会问题往往会带来更多更复杂的社会问题,例如房子等婚内财产的归属和分割问题,而以往的法律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了,所以国家审时度势,颁布了新婚姻法,对于各项争议事项都有了一个明确的规定,例如新婚姻法房产首付对于房子在离婚后的归属权的问...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一、被拆迁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在拆迁前必须经市房管局房屋产权监理部门进行产权认定勘估。 第十三条 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勘估价补偿。因城市建设需要,按规划要求必须无条件拆除的临时建筑,...


·一、父母出资买房赠与还是借款?
      一、父母出资买房赠与还是借款? 是属于赔偿与还是借款就要看实际的情况; 一是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是推定—父母出资性质为赠与,但有个前提是父母出资意思不明确,即没有证据证明父母出资有其他的...


·怎么解决预售商品房纠纷
      怎么解决预售商品房纠纷 一、怎么解决预售商品房纠纷 正确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必须针对不同性质的纠纷采取不同的原则: (一)标的权利瑕疵纠纷及其处理。 标的瑕疵在商品房预售纠纷中占有相当比例,常见的标的权利瑕疵问题和质量瑕疵问题。标的权利瑕疵主要是抵押问题和权利证书,有如...


·离婚诉讼中按揭房应该要怎么处理
      离婚夫妻在打官司的时候,往往在财产的分割和未成年孩子抚养问题上存在矛盾。然而此时,既然已经提起了离婚诉讼,那自然就是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的。那此时离婚诉讼中按揭房应该要怎么处理才好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婚前一方按揭购买并取得房产证,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


·合肥房产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近日,据相关部门的统计,合肥房产纠纷较上年呈上升趋势,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激增。那么,如果遇到房产纠纷,应当怎么解决呢?有哪些解决方法呢?今天,我们就跟您分享一些房产纠纷的解决方式,供您参考使用。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 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人们处分房产都是会先办理一个公证手续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人们处分房产都是会先办理一个公证手续,当然也有没有办理的。那您知道办理房产公证的作用是怎样的吗?了解清楚了这方面的内容,才能知道自己是否有必要也办理一个公证,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将公证纳入房产管理活动体系,使公证成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对房产市场的...


·二手房买卖如何避免户口纠纷?
      

   二手房买卖中户口纠纷已非一日,主要是我国现在户籍制度处于改革过程中,改革也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到位,户籍管理混乱,各省市均有自己的规定和做法,一旦出现上述案例中的纠纷,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的默认的通行做法都是不予立案,上海市2004年《上海高院民一庭民...


·离婚房产赠与合同中房产赠与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房产赠与合同中房产赠与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诉讼中有关房产赠与能否撤销? (一)赠与婚姻关系相对方 1、离婚协议约定赠与。 由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约定一方将自己婚前的个人房产归对方所有,可视为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条件的赠与协议。因此,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