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签订房屋装修合同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怎么签订房屋装修合同
  
  (1)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
  
  例如,几次验收程序、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
  
  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在约定装修的材料标准时,一定要非常细致,包括外墙、内墙、顶棚、地面、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每个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号都要清楚标明,不能笼统地用“国内名牌”、“国际名牌”之类的字眼。
  
  (2)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
  
  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索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
  
  (3)预算项目变更时,双方应该重新签订协议
  
  签合同就要“一个萝卜一个坑”,昨天的预算拿到今天就不管用了。
  
  二、房屋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在房屋装修合同签订后,装修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1)不能按期完成工作。装修公司不能按照业主的要求,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装修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迟延交付。装修公司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竣工房屋的,支付违约金还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利息。装修公司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3)装修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业主同意接受的,按质论价,减少报酬;业主不同意接受的,装修公司就应负责返工重做,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4)擅自更换业主提供的装修材料。装修公司应按业主的要求重新替换材料,如因此逾期交付应承担违约责任。
  
  (5)对材料保管不善。装修公司应当妥善保管业主提供的装修材料,并应承担在其占有期间装修材料毁损、灭失的风险,如因对业主提供的装修材料保管不善,致使其毁损、灭失的,应赔偿业主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擅自转包装修项目。装修公司不能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其承揽的装修项目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则在业主不解除合同的条件下,装修公司应当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业主负责。
  
  (7)向他人泄露有关房屋装修的秘密。装修公司应当按照业主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业主许可,不得留存装修图纸等技术资料。
  
  (8)质量瑕疵的担保责任。如装修公司委托其他人承担部分装修工作,他人承接部分发生质量瑕疵的,装修公司应承担担保责任。
  
  房屋装修合同系“双务合同”,也就是说,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那房屋装修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又该如何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呢?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即为按约履行,否则就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那房屋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有哪些呢,这些问题不妨问问专业的房产律师,也可以请律师陪同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或接近装修纠纷。
  
  


·最新个人与公司租房协议
      租房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而实践中,租房不仅仅会发生在个人之间,还有可能发生在个人与公司之间,那么个人与公司租房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个人与公司租房协议 甲方(出租方):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有的人认为只要自己有空闲的房屋,那么就可以出租给其他人。但其实,从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不是所有空置的房屋都能够出租的。那具体来说,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有哪些呢?各位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出租的房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一、二手房买卖面积有误差该如何处理?
      一、二手房买卖面积有误差该如何处理?二手房买卖面积发生误差,则不一定要按照与一手商品房的解决方式进行。首先,买卖双方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买卖双方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若有明确的约定:“该房屋是按照具体面积计价,出现面积误差参照新商品房买卖面积误差解决方式解决。”,则应按照约定方式解决...


·我们知道,由于房价等方面的影响,很多人都会选择租房。最近,在
      我们知道,由于房价等方面的影响,很多人都会选择租房。最近,在住建部提出租售同权之后,很多人开始关心自己的权益,特别是在寸土寸金的北京。许多北漂都担心住建部租售同权北京是否能实现。那么下面就为您具体分析一下北京的租售同权。 一、“租房”时代是否已经到来? 在房地产市场泡沫化程度依然...


·房屋拆迁赔偿法是什么?
      房屋拆迁赔偿法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赔偿法是什么?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


·一、如何评估二手房的折旧费?
      一、如何评估二手房的折旧费? 房屋折旧是房屋价格补偿的形式,即房屋的折旧费。折旧费是指房屋建造价值的平均损耗。房屋在长期的使用中,虽然原有的实物形态不变,但由于自然损耗和人为的损耗,它的价值也会逐渐减少。这部分因损耗而减少的价值,以货币形态来表现,就是折旧费。确定折旧费的依据是...


·离婚诉讼中按揭房应该要怎么处理
      离婚夫妻在打官司的时候,往往在财产的分割和未成年孩子抚养问题上存在矛盾。然而此时,既然已经提起了离婚诉讼,那自然就是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的。那此时离婚诉讼中按揭房应该要怎么处理才好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婚前一方按揭购买并取得房产证,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


·拆迁后遇到房价波动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一、拆迁后遇到房价波动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能否买卖
      若是按揭买房的话,此时需要每个月按时、足额的向银行还贷,而即使办理了房产证的,也是会抵押在银行的。那对于未还清贷款的房子,所有人是否能够再次进行出卖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能否买卖 未还清贷款的二手房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卖的,但应做好...


·商品房的一房二卖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基于对开发商缺乏诚信行为的规制角度,创制了新的物权变动规则。因此,关于商品房买卖中的一房二卖纠纷的处理,在法律适用上,应首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该解释未尽之处,方可依一般...


·租房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平日里不能对什么样的事情都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这种心态,否则就很有可能为此付出非常惨痛的代价的。可有的时候,恰巧房东和租客就是都没有对于租房合同到期的这件事情引起高度关注,总之到期了以后也是在继续居住着的。不过,租房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效力仍然是受法律保护的。 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