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工作内容地点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劳动合同工作内容地点
  
  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可以具体的写成自己上班所属的市级城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n
  
  《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须包含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通常劳动合同需要清晰填写岗位名称和工作内容。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工作内容地点就是单位的住所地,职工工作的地点,合同是用来约束双方当事人的,所以对于当事人的地址,电话以及姓名等都是要规定的,合同签订之后,依法对于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实施行为。
  
  


·新员工入职需要注意什么?
      目前困扰年轻人很大的一个问题就是新员工入职需要注意什么,作为职场新人而言,一言一行对于以后的影响也会是极其巨大的。刚入职的新人,如果在无意中冒犯了职场老人的话,就会对以后的工作和晋升造成一定的困扰,所以这个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们就此问题进行简单的讨论。 一、新员工入职需...


·《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意义
      我国《劳动合同法》促进用人单位重视与职工劳动保障方面的内容,有利于减少劳动纠纷。其实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的很多规定都向劳动者有所倾斜。下文是《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意义,请您阅读了解。 《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意义 ...


·工程质量合同应该怎么写?
      工程质量合同应该怎么写? 对于学习法律的同学以及法律工作者、律师来说,会写各类合同使他们的必备技能,我们在生活中也会接触到各类合同,但工程质量合同是比较罕见的,因此,不少朋友不曾见过此类合同,故而不知该如何写,所以我们为您提供了一篇工程质量合同范本。 工程质量合同 发包人(...


·干了活不给钱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干了活不给钱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干了活不给钱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未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劳动服务后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


·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有哪些变更情形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的变更主要是对原劳动合同的修改和补充,是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但是劳动合同变更必须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在...


·09年解除劳动合同七级伤残怎办
      09年解除劳动合同七级伤残怎办 工伤七级伤残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具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七级伤残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本人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本人具有《劳动...


·甲粗隆骨折工伤标准是几级?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受到一些外来的伤害,这是我们无法预料到的,但若是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伤害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我国工伤管理条例中对工伤的定义有三个基本条件,劳动关系、工作期间和因果关系,三者缺一不可。如果甲粗隆受伤骨折严重的情况下可以从此伤残,按照甲粗隆骨折工伤标准依法进行赔偿...


·山西工伤鉴定标准2023年如何规定?
      面对工作期间受伤的情况,您也许不清楚工伤鉴定标准,再有甚者对于是否该工伤鉴定都不清楚,那么对于山西工伤鉴定标准2018年如何规定这个问题我相信您也是一头雾水,不知道该如何下手解决此类事件,下面我将详细为您解释清楚,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山西工伤鉴定标准2018年如何规定 一、...


·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如何确定?
      劳动者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劳动关系是劳动者用于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所以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明确他们的劳动关系是很重要。那么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如何确定?接下来请随来了解一下。 一、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如何确定?...


·法院判决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计算?
      用人单位认为员工不胜任相应的工作,并对单位造成了损失,即使有劳动合同的存在,也会提前解除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并辞退该员工,但是在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内辞退员工,就要给员工补偿金,不给的员工就可以提起诉讼。那么,法院判决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该怎么计算呢? 一、法院判决终止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具体而言,其包括这样几层含义:第一,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第二,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