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九受贿金额估计数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贪污受贿的现象在我们国家之前是很多的,但是我们国家现在正在对这一方面进行整治,贪污受贿的金额方面的规定一般都是根据金额的轻重来进行规定,规定有金额较少金额较多和金额巨大这三个标准。金额较大的话一般都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九受贿金额估计数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刑法第385条)(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多次索贿的;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谁?这一点同于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本罪在主观方面体现为故意。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关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问题在修订后《刑法》公布后尚未作出新的司法解释前,可参考“两高”《关于执行(关于严惩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刑法九对于受贿方面的数额规定一般都是分为数额较小,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这三个方面的,是有着明确的数额规定。对于这三种不同的税额做出的处罚也是有很大的不同的,对于受贿罪最高的处罚就是死刑,所以说我们国家对于这方面的处罚是很严格的。
  
  
  


·触犯遗弃罪判几年婴儿?
      我们每年发生大量的弃婴案件,其中一些造成的比较严重的后果,如导致婴儿死亡等。从法律层面上看,父母抛弃婴儿,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犯罪的,这时,其受到的就不仅仅是道德谴责了。我国刑法中,明文规定了遗弃罪。那么触犯遗弃罪判几年婴儿?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 一、遗弃罪判...


·寻衅滋事罪和解协议达成还会受到惩罚吗
      寻衅滋事罪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一般不允许和解的,因为触犯刑法,是要受到刑事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寻衅滋事罪和解协议达成还会受到惩罚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寻衅滋事罪和解协议达成还会受到惩罚吗 寻衅滋事罪是公诉案件,原则上是不允...


·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您都明白的事赌博是一种陋习,但是即使是这样,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仍然有许多人从事赌博行业,为此我国也规定了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那么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什么情况刑事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不管是在怎样的诉讼中,如果审判人员与当事人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那么都有可能对最终的结果造成影响,对此我国专门在诉讼中规定了回避的制度。那么实践中,什么情况刑事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刑事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在刑事诉讼活动...


·诽谤情节严重多少次构成诽谤罪?
      在网络持续繁荣的今天,我们的生活逐渐因为互联网而发生了变革。而任何事物都是双面的,利弊同生。诽谤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逐渐变多了起来,更严重的则构成了诽谤罪。那诽谤情节严重多少次构成诽谤罪?本文将会对此问题加以讲解。 什么是诽谤罪?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


·犯罪既遂的类型有哪些?
      犯罪既遂的类型有哪些1、结果犯结果犯的犯罪既遂,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完毕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行为,而且要求犯罪行为实际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所谓法定的危害结果,具体是指刑法分则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对犯罪对象造成物质性、有形的、可以具体测量确定的损害结果。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


·恐吓威胁罪该怎么处罚
      所谓的恐吓威胁罪,刑法修正案(八)在寻衅滋事里面增加了恐吓的内容,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以这个威胁恐吓罪名称命名,而是在寻衅滋事罪的情节中增加了威胁恐吓的内容。同时也需要结合实际触犯的罪名来对威胁行为进行定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


·常见的诈骗罪的种类有哪些?
      诈骗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犯罪分子危害社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威胁,那么你知道诈骗罪的种类有哪些么?该如何判定为诈骗罪?诈骗扰乱了市场秩序,我们更应该在这方面引起重视,对于犯罪分子要严惩不能纵容。下面就一起来了解有关诈骗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吧。 一、诈骗罪应当如何认定 1、诈骗...


·销售、生产假药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销售、生产假药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销售、生产假药罪量刑具体细分成的标准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


·毁坏公私财物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毁坏公私财物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毁坏公私财物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


·抢劫罪减刑满足什么条件
      抢劫行为属于暴力犯罪,对行为人的处罚也是比较严格的。而对于以抢劫罪判刑后在监狱服刑的犯罪分子来讲,日后也是有机会减刑的。那么抢劫罪减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犯抢劫罪可以减刑吗 减刑是指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