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黄粱陈村强制征收土地可不可以?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黄粱陈村强制征收土地可不可以?不可以;无论是任何项目,都不可以未经司法途径进行强行征收,如果遇到强征,建议及时报警;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维权,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二、什么是土地征收土地征收亦称“征收土地”。土地改革时我国政府依法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一项措施。所征收土地,不给代价;土地除归公有外,其余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进行土地征收活动综合上面所说的,征收土地每一个城市都在进行之中,但是对于征收土地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征收,而且在征收之前还必须要取得被征收人的同意,经过签订了合同才算是正式的征收成功,如果强制性的征收土地,那么被征地人是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政府征收土地新政策是怎样的?
      政府征收土地新政策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各地的征地工作越来越频繁,而政府征收土地新政策就成为被征地人员所关心的问题。国家针对征收土地工作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对于被征地人员来说,土地如何补偿,补偿的项目包括哪些都与他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政府征收土地新政策是...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该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权年限期满后的解决办法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


·云南征地 现场,征地冲突如何解决?
      云南征地 现场,征地冲突如何解决?在2014年的云南征地 现场发生人员伤亡事件,经过调查,这起事件是征地冲突引起的。云南征地现场的一幕幕血腥画面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引起征地纠纷的原因有很多,政府违规征地占了很大一部分。那么,征地冲突应该如何解决呢?征地拆迁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都很...


·企业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企业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企业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用地单位向管委会提出用地申请,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上级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或政府拟出让文件; 2、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用地规划可证); 3、土地的地...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费?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费?您都知道,我们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会知道我们购买的房子的使用期限也是有限度的,住宅的土地使用权为70年,在三十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费是肯定的,很多人以为只要购买了房子就是自己的,这是不正确的想法。一、住宅土地使用...


·江苏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怎么规定?
      我们国家对于征地的方面的事情现在越来越多,因为我们国家现在为了发展自己就必须要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这是我们都理解的,但是征地的话就意味着我们失去了土地,利益肯定会有损失,所以我们国家有征地补偿标准。那么江苏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如何规定的呢?类别及地区一类南京市玄武区、鼓楼区、白下区、...


·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纳税吗?
      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纳税吗? 一、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纳税吗? 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交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湖南省长沙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案例
      湖南省长沙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案例一、案例: (一)案情介绍 2011年6月14日,?????????? 区政府对贾?????????? 作出?????????? 号《长沙市?????????? 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以下简称征收决定),决定征收贾?????????? ...


·企业征地补偿标准价格是多少
      企业征地补偿标准价格是多少在我国,拆迁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这是由于城市规划的不合理,以及城镇化建设、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当然,在日常生活中,拆二代的存在也意味着,国家补偿比较合理丰厚的。那么,企业征地补偿标准价格是多少呢?我们为您介绍这个问题,快来一起看一下吧。一、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1、使用土地这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为建造或保存建筑物及其工作物而使用土地。使用土地是土地使用权的最主要内容。但是,这里的使用不是任意使用,其必须在设定土地使用权所限定的目的范围内进行。一般来说,这一目的范围即指土地的...


·最高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20年对吗
      最高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20年对吗 集体土地的存在形式一般都是在农村,通过集体土地的形式将土地发放下去使用,虽说这种方式管理起来会比较方便,但是集体土地的存在形式和普通土地的存在形式是不相同的,是有很大区别的,使用的年限也有所不同,那具体来说最高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20年对吗? 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