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一方起诉离婚起诉费谁花?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一方起诉离婚起诉费谁花?
  
  一方起诉离婚的诉讼费用,原则上是由原告代缴,最终败诉方需承担全部费用。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离婚诉讼途径的选择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形:
  
  一种情形是,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起诉至法院或是双方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分配与承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起诉至法院;
  
  另一种情形为协议离婚诉讼,此种方式的采用对于经常居住地与长住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特别是两地相距较远时,当事人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情况下可选择于经常 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调解结案。这种方式的采用避免了当事人急于离婚而须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的长途奔波之苦。
  
  相应的,离婚诉讼的程序亦有以下两种:
  
  (1)调解 此程序适用于当事人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立有离婚协议书或经法院主持调解而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2)判决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是否“感情确已破裂”。对于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亦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费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离婚诉讼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 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 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 ×0.5% 10010元。
  
  综上所述,夫妻只要有一方认为与对方没有必要继续维系婚姻就可以通过诉讼完成离婚,但是起诉必然需要给法院提交必要的诉讼费用,而不管在离婚事件中谁的过错较大都是应该先由原告来垫付诉讼费,经过法院的判决之后再由败诉的一方来偿还即可。
  
  
  


·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案件可以请求获得国家赔偿吗?
      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案件可以请求获得国家赔偿吗?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案件可以请求获得国家赔偿,据最高检第十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


·第二次起诉离婚要多久
      法院对起诉离婚案件的审理以婚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为条件,如果原告首次起诉离婚,在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有存在和好可能的情况下,法院判决不离,过后原告再次提出起诉离婚,即为第二次起诉离婚。下面,对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作详细介绍。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要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夫妻离婚以后怎么争抚养权
      夫妻离婚以后怎么争抚养权?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可由双方协商,无法协商处理的可起诉争取孩子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


·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获得补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获得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


·家庭成员居住权的司法保护
      1、 居住权是非所有权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房屋的全部或部分享有的占有、使用、居住的权利。居住权作为物权的一种,具有长期性、人身依附性等特点,其主要行使权利的方式即占有和使用。对承租公房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公房使用者对公有住房依法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体现...


·婚前财产已经做了离婚财产公证,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已经做了离婚财产公证,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一、已经做了离婚财产公证,是不是所有公证过的离婚后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主要看公证时约定的婚前财产的归属。如果公证时约定的婚前财产归各自个人所有,那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公证时将婚前一方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约定为另一方所有,那该...


·应该如何协议变更抚养权
      一方如果想变更子女抚养权,可与对方协商变更,而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来变更孩子抚养权。那实践中要是进行协议变更的话,那此时应该如何协议变更抚养权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如何协议变更抚养权?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


·夫妻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怎么写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时候,肯定是需要当事人出具相关的材料的。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就需要双方拟定一份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其实就是约定了双方的婚姻关系的解除,财产的分配,当然最重要的还有孩子的抚养权。所以有些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夫妻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怎么写?...


·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1、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


·实践中如何获得孩子抚养权
      不少离婚夫妻将争夺孩子抚养权当做离婚期间的头等大事来进行处理,然而在双方都想要抚养权的情况下,僵持不下就只能由法官作出判决。这时了解清楚如何获得孩子抚养权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不然也不知道要怎么来争取抚养权。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


·离婚后抚养用什么方式支付
      离婚后抚养用什么方式支付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