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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薪酬及福利分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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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公司在公司内部结构上,往往会制定一套属于自己的建筑公司薪酬及福利分配管理制度,有了这套管理制度,员工就可以明确自己的工资待遇,以及以后未来的发展方向。不仅如此,还可以让员工更加努力工作。那么,针对此,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内容分析。
  
  建筑公司薪酬及福利分配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局薪酬管理,理顺分配关系,优化分配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目标
  
  以企业战略为导向,以科学的薪酬制度为指引,以绩效管理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构建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分配体系,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
  
  三、 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
  
  2、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工作业绩相挂钩;
  
  3、员工工资标准与人力资源市场价位相适应;
  
  4、以岗(职)定薪、异岗(职)异薪;
  
  5、工资分配制度与用人制度相配套;
  
  6、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
  
  四、 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局及局属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其他用工形式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2、本规定适用于二级主要生产单位及其直管的生产性分公司,深圳现代监理公司、武汉中建设计院、武汉建校、武汉中心医院及基础设施事业部的薪酬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五、建筑公司薪酬及福利分配
  
  薪酬制度包括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制、协议工资制五种制度。以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为主,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制和协议工资制为辅。
  
  薪酬结构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奖金、福利津贴三大部分组成,在不同的薪酬制度中分别以不同的薪酬单元体现。
  
  (一)岗位工资:
  
  是对员工岗位职责、工作强度以及劳动技能给付的报酬。分别体现为基本年薪、基本工资、能级津贴、包干工资、协议工资等五种不同的薪酬单元。
  
  (二)绩效奖金:
  
  是对员工的岗位贡献和工作业绩给付的报酬。分别体现为绩效年薪(奖励年薪)、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过程预兑现奖、终结兑现奖、计件奖、专项奖励及总经理特别奖七种不同薪酬单元。 专项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工期、科技、清欠、经营、结算、诉讼等奖励。专项奖励和总经理特别奖由各单位根据管理程序确定,并由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
  
  (三)福利津贴:
  
  包括基本福利津贴和选择性福利津贴。基本福利津贴:包括法定福利、年功津贴、节日福利、女工津贴、独生子女费、劳动保护津贴等。
  
  (四)选择性福利津贴:
  
  包括通讯补贴、工作餐补贴、交通补贴、地区津贴、水电补贴、租房补贴、艰苦补贴、补充保险等,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执行,具体项目和标准报局审批后方可执行。员工选择性福利津贴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岗位工资总额的40%。
  
  在政策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局将统一建立企业年金、补充保险等福利制度。 第七条 不同岗位类型的员工执行不同的薪酬制度,实行不同的薪酬单元组合。
  
  (五)年薪制
  
  1、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确定并支付经营者薪酬的分配方式。
  
  2、适用于局、二级单位(公司)及三级单位(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3、薪酬结构
  
  年薪制人员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基本月薪乘12)、绩效年薪(奖励年薪)和福利津贴三个薪酬单元。
  
  4、年薪确定办法
  
  局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办法按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级单位(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办法由工程局另行制定。二级单位(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总会计师年薪兑现由局组织实施,其他副职年薪兑现由各单位提出方案,报局审批后组织实施;三级单位(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办法及兑现由各单位根据局有关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并组织实施,报局备案。
  
  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年薪总额根据单位经营业绩和个人工作绩效确定 各级单位副职年薪总额一般为该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年薪的50%-80%,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分层级确定。
  
  凡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必须缴纳风险抵押金,经审计后根据审计结果返还。
  
  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未经上级同意,不得在本单位或下属兼职单位领取年薪外的其他任何工资性收入,不得在年薪外擅自增加个人收入,如有违规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以上就是我们针对“建筑公司薪酬及福利分配管理制度”给您做的相关分析。建筑公司在制定该套薪酬及福利分配制度时,一般会考虑公司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同时在福利待遇上不仅仅只涉及到相关保险,还涉及到很多额外的福利,比如旅游,节假日待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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