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18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父母离婚时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2018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在搞清楚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后,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呢?通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样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孩子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结合不同家庭的情况,计算出来的应该支付给孩子的抚养费数额都是不同的,而一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往往都要考虑到孩子的生活学习需要、父母的经济收入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等等。而离婚之后,可能孩子的消费会增加,这个时候只要是合理的,那么也应该适当的增加支付给孩子的抚养费。
  
  
  


·婚前协议和离婚协议一样
      婚前协议和离婚协议一样,是夫妻双方或者准夫妻双方,为了对婚前婚后生活进行规范的一个协议,对于日益发达的市场经济,在结婚前签订这样的一份婚前协议也是有一定必要性的,不仅仅可以保护自己在婚后生活的幸福,也可以使得两个人的婚姻更加的安全,平稳,那么,婚前协议如何才有效呢。让我们去看看。...


·一、离婚协议中一方放弃财产的约定是否有效?
      一、离婚协议中一方放弃财产的约定是否有效?有效,离婚自愿放弃财产分配是合法的。夫妻双方在办理协议离婚的时候,如果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意愿放弃所有的财产,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条件是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


·小孩抚养权怎么办
      小孩抚养权怎么办理 第一种: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


·军人离婚有什么法律规定
      一、军人离婚有什么法律规定 总政治部颁发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军人离婚的要求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其中第11条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第12条规定:“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


·养父母子女之间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养父母子女之间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


·夫妻离婚后双胞胎怎么抚养?
      夫妻离婚后双胞胎怎么抚养? 夫妻双方在步入婚姻时都是怀着美好的憧憬的,但现实中还是有许多夫妻因为各种原因而决定离婚。而离婚时涉及到的最主要的问题莫过于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分配。这其中又包括了生育有双胞胎的夫妻,那夫妻离婚后双胞胎怎么抚养?我们带您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 ...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包括什么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包括什么(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


·关于重婚案的最新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关于重婚案的最新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重婚罪的司法解释是比较少的,重婚罪也比较好认定的案件,对重婚行为的认定,可以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意见。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


·一、如果妻子死了财产如何分配?
      一、如果妻子死了财产如何分配? 按照法定继承遗产分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


·我国什么不起诉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最常见的一种国家赔偿,就是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所带来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除了这种情况,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甚至有的人不想起诉,那么什么不起诉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国家赔偿是什么?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


·凉山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在我国,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行为往往需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同时,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国家进行了相关的立法进行规制。今天,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份《凉山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供您参考。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