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修正案六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近年来股票市场乱象丛生,侵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广大股民的案件层出不穷。《刑法修正案六》为了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在第九条加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弥补刑法条文不足。那么,刑法修正案六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概念、构成要件、量刑及认定具体是什么呢?下面为您解答。
   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概念:
    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所谓背信行为,是指行为人破坏与其任职的上市公司之间的法律确认的信任关系,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从事了六种非法活动,即:
  (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
  (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
  (六)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量刑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
  (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
  (六)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前款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注:本条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第九条增加,自2006年6月29日施行。
  相关规定:
   四、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认定: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罪是结果犯,即导致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才能成立本罪,而对于上市公司的“高管”虽有不正当的关联交易行为但未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不成立犯罪。通过以上规定,我们了解到:当遇到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果致使公司利益严重受损的情况发生时,我们就可以看是否适用刑法修正案六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该罪损害了市场经济的秩序,对于公司上市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


·如何进行公司法解释三解读?
      如何进行公司法解释三解读? 为了保障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各方的利益不受到侵犯,国家出台了公司法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个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但公司法的规定毕竟无法涵盖所有内容,因此,最高院针对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作了解释。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专业人士对公司法解释三解读,一起来看看以...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是如何缴纳的?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是如何缴纳的?随着国家对外商投资的进一步开放,中外投资者纷纷调整其在外商投资领域的投资策略,以便谋求新的发展机会。因此,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也日益变得普遍。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的过程中,有一些税务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引起投资者的重视,即外商投资企业股...


·公司法人的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人的职责有哪些? 这里说的公司法人其实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是由特定的人来担任的,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一般公司的法人代表的就是公司,对于法人的合法职务行为,一般是要由公司承担责任的。那么您知道公司法人具体有哪些职责吗?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公司法人的职责有哪些...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上诉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上诉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一、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上诉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民事上诉状当中应该包括的内容有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基本信息,上诉的请求,上诉的原因,上诉的事实和理由,结尾的部分是上诉人的签名或盖章,上诉法院的名称和时间。 上诉人 法定代理人: 被上诉人(...


·外商独资企业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到来,其
      外商独资企业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到来,其实各个国家对于一些外商投资者都是非常欢迎的。比如我国,近几年有一些外国的企业家在我国境内创办外商独资企业,一些外商独资企业优秀的内部管理体制,实际上是非常值得我国境内的公司学习和借鉴的。不过外商独资企业在进行审批的时候,...


·公司法股东会授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会授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般公司招聘企业内部高管的话不需要专门的经过股东会授权的,但是公司的很多重要决策却是必须要经过股东会授权才能正式实行的,并且公司大大小小的会议当中,像是股东会和董事会等这些是级别比较高的了。我国公司法当中专门明确了公司法股东会授权的法律依据,身...


·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在当前社会十分常见,每时每刻都有企业倒闭,有企业建立。一个企业的活力在于它的经营管理是不是得当,是否使人才得以致用,经营管理是不是足够先进、高明。那么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是什么?下面,的我们就为您具体回答。 一、企业的特征是什么 企业是从事商品...


·公司法担保制度有哪些
      公司法担保制度有哪些规定? 公司是不允许对外担保的,在新公司法修订后,变为可以对外担保。公司之间的交易安全是最重要的,是首要保护对象。公司法为维护交易安全,对于善意相对人是持保护态度的,非善意相对人在担保无效的情况下,司法对其损失不予保护。以下是公司法担保制度详细条文: 一...


·企业对于满足辞退辞退福利规定是怎么样的?
      企业对于满足辞退辞退福利规定是怎么样的?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二、确认1、确认的条...


·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可以吗
      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可以吗单位单方面调岗降薪是不可以的,单位单方面调岗降薪是违法的。用人单位若调整员工的岗位、工资时,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协议后,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否则,未经员工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员工工作岗位及工资福利待遇。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