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作时发生脑梗算不算工伤?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工作时发生脑梗算不算工伤?
  
  一、 工作时发生脑梗算不算工伤?
  
  不算,因为脑梗不会是与工作有关的,而是疾病,而疾病中,只有一种情况属于工伤,即在工作时,发生疾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情况下才视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不是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自行认定的,需要由司法鉴定部门或者具备工伤认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认定处理,只有符合上述范围的工伤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如果是法律上所说的劳务派遣
      如果是法律上所说的劳务派遣,那么是可以转正的。但是这种情况的转正和一般的劳动关系转正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以下举两个例子,方便看官理解。首先,例如:周某去A公司挂职实习,然后A公司就给周某安排工作。工作内容是到B公司工作,工作期限是6个月左右,工作期限是详细说明,就说直到另有通知为止...


·手指骨折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程序?
      参与社会工作是每一个合法公民都会做的事,有的可能坐在办公室上班,有的可能在工厂做流水线,有的更是做上了高危工种。工作之中出现了失误可能会受伤,特别是操作大型机器以及高危工种的劳动者。小伤口自己解决可能没什么大碍,但要是出现了比较严重的情况,就应该向公司反映,手指骨折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争议仲裁案由包括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案由包括哪些? 一、劳动争议仲案件案由包括哪些? 1、确认劳动关系争议。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定性问题发生的争议,如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是否终止、是否有效等进行确认。 2、劳动合同争议。 劳动合同争议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


·劳动合同法经济赔偿金的计算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许多劳动者却不清楚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自己拿到的经济补偿金是否是足额的?下面,我们告诉您,劳动合同法经济赔偿金的计算。 一、《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


·买卖工程承包简易合同的参考范文
      买卖工程承包简易合同的参考范文 做工程签合同是很常见的,但是有些工程很小,只需要一个简单的合同就可以了,因此您也就很有必要了解一下买卖工程承包简易合同怎么写,这对您是很有帮助的,虽说是简易合同,但是对于合同的基本内容还是要约定清楚,关键条款要保留。但是究竟该怎么写出一份符合要求的...


·劳动合同未到期提出辞职是否可以?
      劳动合同未到期提出辞职是否可以?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


·人工受精所生子女受保护的条件
       有的夫妻可能无法按照正常的步骤来生育子女,因此就只能通过医学手段,采用人工受精的方式来生育孩子了。实践中,想要人工受精所生子女也受到法律保护的,则就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下面我们为你介绍人工受精所生子女受保护的条件。 一、人工受精所生子女受保护的条件 我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对人...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的程序怎样 ?
      劳动者因工资、加班、五险一金以及经济补偿金等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按照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经过劳动仲裁裁决后,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起诉。不过,起诉后要确定起诉的程序。   按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


·腰部伤筋病算不算工伤?
      腰部伤筋病算不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工业用房?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工业用房? 适用,因为买卖不破租赁是适用于不动产的,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可以吗?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可以吗? ? ?违法解除合同是可以恢复劳动关系的,也可以继续要求公司赔偿,在公司做了有多长的时间,有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购买五险一金,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何,收集相关证据委托律师协助你向法院起诉争取你的合法权益,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根据你的工资和你工作年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