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辞退员工补偿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辞退员工补偿一个月工资怎么算?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来发放,也可以按照实际的平均工资发放。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辞退员工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还需要根据辞退的具体原因而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属于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辞退的后果的,那么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赔偿处理的,但如果是劳动者本身存在违法行为,那么是不需要赔偿的。
  
  
  


·现在农民工工资拖欠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这种现象经常发生。农民
      现在农民工工资拖欠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这种现象经常发生。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一定要遵守民工工资支付暂行条例。那么, ?民工工资支付暂民工支付暂行条例 ?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民工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内容。 民工工资支付暂民工支付暂行条例...


·这次疫情期间工资怎么发
      本次假期延长属于调整《全国年节假日放假办法》的临时性调整,所有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的此次通知,将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因此疫情期间工资应当正常发放,用人单位不得少发或者不发劳动者工资。国务院通知明确:“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


·什么是安装工程质量通病?
      什么是安装工程质量通病? 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在民用、公共、工业建筑设施中重要的一项工作,每一阶段要根据质量安全规定检验、控制。若是出现质量问题,轻则影响居民居住生活,重则发生工业重大安全事故,复杂的补救修理过程会浪费财力和人力。那么什么是安装工程质量通病?以下是相关资料汇总: ...


·劳动关系的建立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与此同时劳动关系结束后解除劳
      劳动关系的建立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与此同时劳动关系结束后解除劳动关系也是非常重要的话题,不过相比之下人们对于解除劳动关系的内容了解是非常少的,很多人甚至对此都不在意,劳动关系结束后也不会急着解除劳动关系,对解除劳动关系的了解还不够。那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呢? 公司提...


·网约车平台与驾驶员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并不一定是劳动关系;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维护和保障驾驶员合法...


·工程质量管理主要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管理主要内容有哪些? 由于我国建筑设施不断发展,为了保证建筑安全牢固耐用,所以对建筑工程的要求不断提高。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中,就有对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方面的相关介绍。那么,工程质量管理主要内容有哪些?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收集到的有关内容。 管理内容 广义的工程质量管理,泛...


·劳动仲裁下来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下来对方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3...


·童工是未达到法律规定
      童工是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工作年龄的劳动者,童工是法律明文禁止的,除了一些特殊的行业,使用童工的企业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关于童工的年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童工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因此为了保障未成人的权益法律对于童工做了相应的禁止规定。在中国多大属于童工范畴?关于童工的相关法律规...


·劳动合同多久签
      劳动合同多久签 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每月计薪的工作时间是多少天?
      每月计薪的工作时间是多少天?1、月工作时间,仅仅指劳动者全年法定工作日时间平均到每个月究竟是多少。其计算方法是:年工作日: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此时间仅仅提供劳动者...


·劳动合同不签合同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劳动合同不签合同诉讼有效期是多久普通时效为三年。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三年。特殊时效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