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辞退工作很差的员工要赔偿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辞退工作很差的员工要赔偿吗?
  
  一、辞退工作很差的员工要赔偿吗?
  
  如果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不完成工作任务,可以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以此解除劳动合同,要经过培训或调整另外的工作仍不能胜任的,才能解除合同。不能胜任工作,还必须单位有考核制度和月度考核的依据,该考核依据要职工知晓。
  
  如果有规章制度,而且制度上明确了这些行为是属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就可以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予以辞退。但是企业的规章制度要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合法、要经过公示,并且有证据证明该制度职工知晓。
  
  二、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要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2、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4、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三、辞退不给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综上所述,对于工作能力态度很差的员工,单位先对其培训,经过调整岗位都不能胜任的,可以办理辞退,单位提前通知的情况下不用赔偿,在办手续的时候结清工资报酬即可。如单位没通知就将其辞退,要承担一个月工资的赔偿。
  
  
  
  
  


·劳动争议案件判决书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判决书是什么样的 一、劳动争议案件判决书 劳动争议纠纷判决书 原告刘××。 被告××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 委托代理人徐××。 委托代理人李××。 原告刘××与被告××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田春娥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


·劳动合同法加班小时的规定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作为劳动者往往工作压力大,工作任务中,难免会遇到加班问题。那么劳动合同法加班时间是如何规定的,面对加班所付出的超出报酬的劳动又该如何计算报酬呢?我们接下来就为您带来与劳动合同法加班小时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劳动法加班时间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加班时间每日不得超...


·工程质量事故量刑标准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量刑标准有哪些?质量问题一直是我们所关注的焦点,因为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到在投入使用后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有着严格的管理条例,因为建筑工程在投入使用后如果出现事故将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的危险,那工程质量事故量刑标准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工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工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是按照什么发放的,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尤其是不太了解相关政策的人。只有了解了相关的政策,才能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就由我们来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一、工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1、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非因...


·最新拖欠工程款起诉书范本
      最新拖欠工程款起诉书范本 对于拖欠工程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一般为三年,当事人一点要在规定的时效内提起诉讼,否则的话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在提起诉讼的时候,需要写一份起诉状。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拖欠工程款起诉书范本,供您参考。 拖欠工程款起诉书范本 起诉单位:(全称...


·确认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凭证有哪些?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正式入职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确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关系。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用人单位剥削劳动者,同时也是为了在发生劳动纠纷后当事人双方有据可凭。那么该如何确认劳动关系成立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其具体的确认办法,以供您了解。...


·一、二类账户能收到工资2万吗?
      一、二类账户能收到工资2万吗二类账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二类账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二、关于银行三类账户简介:央行发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新规,将原有的银行结算账户从开立渠道、功能、限额等维度分为三级,针对每一级账户...


·劳动仲裁法院强制执行如何申请?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仲裁法院强制执行如何申请?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一、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期限的起算日期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二、执行立案管辖 执行申请应向有管...


·在我国长治工伤鉴定去哪?
      在我国长治工伤鉴定去哪?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去做工伤认定,等伤情稳定了,拿着工伤认定再去以前办工伤认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伤残鉴定的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指定相关机构去做伤残鉴定的。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混凝土验收标准是什么?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混凝土验收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使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的正常进行,从而保证整个建筑工程的使用质量。建筑工程任何一个步骤、部分的质量不合格都会影响日常的使用,还会导致事故。特别是水泥混凝土,它是大部分建筑工程都需要使用的材料。建筑地面工程质...


·劳动合同分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
      劳动合同分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补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为你解答。 一、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