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与欠条有哪些不同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借条与欠条有哪些不同
  
  民间借贷中,总少不了订立借条或者欠条。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没有真正区分清楚借条与欠条的。那到底借条与欠条有哪些不同呢?不同的场合下,应该用哪一种?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诉讼有效期不同
  
  借条
  
  有约定的,3年有效;无约定的,20年有效。
  
  借条的诉讼时效为3年,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借条标注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3年未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再保护。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但要是出借人在出具借条后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欠条
  
  有标日期跟无标注日期都是3年有效
  
  欠条的诉讼时效也是3年,已标注清偿欠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标注的清偿日期之日起算;
  
  没有标注清偿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总结:虽然借条跟欠条都能够证明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是从诉讼时效来看,明显地,相比于欠条,借条的诉讼时效更有保护性。
  
  2、形成原因
  
  借条
  
  借条证明借款关系,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
  
  欠条
  
  欠条证明欠款关系,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钱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钱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总结:
  
  总之,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3、举证责任
  
  借条
  
  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
  
  欠条
  
  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总结:由于欠款不一定就是借款,所以当事人在举证时还会特别说明到底是哪一种款项。
  
  特别提醒:
  
  1、借款的打借条优先。在日常生活中,要是亲戚朋友同事之间确属借款行为的,建议最好打借条。金额较大的,让第三人见证,转账支付的要保留好转账凭证和付款凭证。如果是用微信、短信交流的,相关信息也可要做保留处理。
  
  2、欠条内容具体明确。要是因侵权行为等发生欠付款,欠款人无力支付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打欠条,内容上尽量标明欠款事实、还款时间等,金额较大的,建议债权人找第三人见证并保留好欠款事实的相关资料。
  
  3、留意3年诉讼时效。无论借条还是欠条,都应关注好3年的诉讼时效,索要借款或欠款时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短信、微信固定证据或在借条或欠条上让对方签字确认还款等方式保证不要超过诉讼时效,否则您的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关于借条与欠条之间的差异,我们在上文中为您总结出了三点,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然后正确区分这二者。需要提醒的是,不管是借条还是欠条,实践中只有产生了相应的关系,都必须要让对方出具。
  
  
  
  
  


·债权债务风险机制如何建立
      债权债务风险机制如何建立 怎样建立债权债务风险防范机制? 一是建立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 各单位建立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载明债权债务对象、时间、原因、债务偿还计划、债权债务催收进度等情况,及时反映债务增减变化。 二是建立债务管理激励机制。 牢固树立“减债就是政绩”的观念,建立...


·判非吸罪后还还款吗
      需要的,服刑是刑事处罚,处罚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而还款是民事纠纷,刑事处罚并不能免除民事的还款义务。《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债权清册与债务清册的区别
      债权清册与债务清册的区别是什么 一、债权清册与债务清册的区别 债权清册,为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向法院提交的、记载其所享有的全部债权的一览表,对应地说明相对人对债权人所负的一切债务。它是法院、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审验债务人所有之财产的主要依据。债权清册必须详细记载债务人所享有的债...


·怎么继承被继承人的存款
      很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由于不知道被继承人银行存款的密码,而不知道应该怎么继承被继承人的存款。此外,被继承人还会留下股权之类的特殊的遗产,那么继承人应该怎么继承被继承人的股权遗产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怎么继承被继承人的存款 1、被继承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应...


·怎样进行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怎样进行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债权债务是经常发生的,我们经常会由于合同以及其他原因,与别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但是,由于债权债务关系而带来的民事纠纷也十分常见。在民事纠纷的处理过程中,我们首先需要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我们将针对怎样进行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问题,...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一、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


·他项权证抵押银行什么时候放款?
       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是需要到当地的有关的部门发放的,他项权证一般是由债权人的持有的,他项权证办理之后一般是半个月或者是一个月之内会进行放款,如果他项权证丢失了一定要尽快进行办理,关于他项权证抵押银行什么时候放款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知识。 一、他项权证抵押银行什么时候放...


·民间借钱写借条还是欠条?
      民间借钱写借条还是欠条?1、民间借钱一般是写借条,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三年,如果约定...


·安监局罚款可以减免吗?
      安监局罚款可以减免吗?安监局罚是不可以减免的,但我国法律规定,罪犯如果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罚金应当按照判决规定的期限缴纳,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所谓不能抗拒的灾祸,主要是指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罪犯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


·借条一定要写还款时间吗?
      借条一定要写还款时间吗?借条不是一定要写还款时间,因为我们国家法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借条上一定要写还款的时间,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明确规定了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应该从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的三年内。借条中的归还日期由双方自行约定,有约...


·上海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上海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代理债务纠纷案件,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00元;财产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1、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 部分不超过4%; 2、50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