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过失行为如何赔偿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医疗过失行为如何赔偿 一、医疗事故、医疗过失行为如何赔偿
  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十二)其他费用。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十三)死亡赔偿金。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二、鉴定机构
  医疗过错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九)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综上所述,关于医疗过失行为如何赔偿这个问题,我们要注意,在进行赔偿的时候,医疗事故和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的赔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在进行索赔之前首先要弄清楚到底是哪一钟情况,然后再索赔


·过期药物医疗过错承担什么责任?
      过期药物医疗过错承担什么责任? 一、医疗损害责任中的“过错”概念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在第五十四条明文规定了三种医疗损害责任的具体类型,即第五十五条和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第五十九条规定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其中根据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医疗事故争议怎么处理 ?
      医疗事故争议怎么处理 ?一、医疗事故争议怎么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


·医患纠纷如何解决
      医患纠纷如何解决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产生的纠纷往往被称为医患纠纷,近年来,医患关系不断升级,也导致了医患纠纷不断发生。那么实践中,该如何解决医患纠纷呢?具体有怎样的原则?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医患纠纷如何处理 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了医疗损害的行为,作为患者和医院都...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自杀,医院需要负责吗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自杀,医院需要负责吗?一、医疗事故责任认定自杀,医院有责任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义务,或者因实施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林某因麻痹性痴呆、神经性梅毒而进入该医院接受治疗,医患双方即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应当按照规...


·医保城镇居民报销比例是多少
      上班族可以办理职工医疗保险,而城镇户口的非职工和未成年人可以办理的医疗保险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它们的作用相同,都是对参保人的疾病治疗作出保障。那医保城镇居民报销比例是多少?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医保城镇居民报销范围 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有,参保人员...


·谁有医疗纠纷处理权限?
      谁有医疗纠纷处理权限? 在医院对患者的治疗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患者与医院之间产生医疗纠纷。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较多,而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患者对医院的治疗不满意引起的。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有相关的机构负责,那谁有医疗纠纷处理权限?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谁有医疗纠纷处...


·在我国一级医疗事故是什么?
      在我国一级医疗事故是什么意思医生的这一职业在日常的工作状态当中,是不允许存在疏忽的。有可能会因为当事人一个细小的疏忽,会直接给导致患者带来不可想象的后果。就比如说我国的医疗事故当中,一级医疗事故是最为严重的。但是绝大多数的患者其实都并不清楚,在我国一级医疗事故是什么意思? 一、...


·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是什么?
      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是什么一、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特点和分类 依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对医疗事故的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下简称医事法律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如果将这个定义有...


·医疗损害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医疗损害一般就是指医院在给病人治疗过程中,因为某些行为不当而导致病人病情恶化甚至死亡等后果的行为。这种医疗损害事件都会被要求进行赔偿,在法律上也也对医疗损害责任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条件。那么,医疗损害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呢?就让我们来带着您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要...


·医疗纠纷防范处理有哪些
      医疗纠纷防范处理有哪些?近年来,根据医疗现状频频发生院方和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导致医患矛盾十分紧张,为了防止和减少这一现象的发生,我国制定了相关规定,专门针对患者与院方的纠纷问题,那么医疗纠纷防范处理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医疗纠纷防范措施 1、医院措施性防范在...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不力会受到什么处罚?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不力会受到什么处罚?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日趋紧张。为了有效的解决医疗纠纷,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得益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得以缓解。对于那些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不力的工作人员会受到什么处罚?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医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